2019年

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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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2019-1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19-084

债券代码:113547 债券简称:索发转债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9年12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选举王素生先生、张媛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王素生先生和张媛媛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关于职工代表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将与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5日

简历:

王素生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05年加入公司,曾任山东生产中心车间主任。现任山东生产中心副总经理、职工代表监事。

张媛媛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加入公司,现任职于公司国际业务部、在任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19-085

债券代码:113547 债券简称:索发转债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2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中建财富国际中心15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张新海先生主持现场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长郎光辉、董事郜卓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李焰、监事刘剑锋、监事卞进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袁钢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及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已由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宁、姜琳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19-086

债券代码:113547 债券简称:索发转债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12月4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4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郎光辉先生委托张新海先生代为出席),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张新海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并组成新一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郎光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张新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长、副董事长简历请见附件。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如下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郝俊文

副总经理:刘瑞、荆升阳、郎静、袁钢、范本勇、李建宁

总工程师:李军

财务总监:吴晋州

董事会秘书:袁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刘素宁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请见附件。

刘素宁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并组成新一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郎光辉(召集人)、封和平、郎诗雨

提名委员会:荆涛(召集人)、陈维胜、张新海

审计委员会:封和平(召集人)、刘瑞、荆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维胜(召集人)、郎光辉、封和平

上述各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委员会委员简历见附件。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5日

简历:

郎光辉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东北大学机械制造及工艺专业硕士学位。历任冶金部北京冶金设备研究院项目经理,中国康华稀土开发公司部门经理,中钢集团稀土公司部门经理,1998年创立天津市索通国际工贸有限公司,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3年创立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张新海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山西大同齿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车间主任、分厂厂长、市场部部长、营销公司总经理。2008年加入公司,历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郝俊文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审计师。历任山西泽州县审计事务所审计师,天津市索通国际工贸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北京索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3年加入公司,历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刘瑞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铝业河南分公司碳素厂工程师、技术科长。2004年加入公司,历任技术部经理、工程部总经理、山东生产中心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荆升阳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山西省平定县化肥厂科员、科长,平定县北辰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西晋达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6年加入公司,历任山东生产中心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郎诗雨女士,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研究生学历。曾任全国妇联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资助部项目主管。2019年加入公司,任职于本公司国际业务部,现任本公司董事。

封和平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后历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北京首席合伙人,摩根士丹利中国区副主席,普华永道企业融资部高级顾问。现任道禾信(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维胜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科技信息室主任,有色金属传媒中心副社长,副总编。现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铝用炭素分会秘书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荆涛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清华大学机械系党委副书记、系副主任,清华大学材料学院党委副书记。现任清华大学材料学院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

郎静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在读,审计师。曾任职山西泽州县审计事务所审计师,2003年加入公司,历任天津市索通国际工贸有限公司主管会计,公司财务经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袁钢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取得法律硕士学位(财税法方向),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职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9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李军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在铝用炭素行业拥有逾20年的工作经验。历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技术员、四川广元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机械动力部经理。2011年加入公司,历任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云南索通云铝炭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研发中心主任。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范本勇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材料学专业,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2015年获得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5年加入公司,历任天津市索通国际工贸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德州朗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索通新动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安泰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李建宁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毕业于中南大学冶金科学与工程专业,取得学士学位;2007年毕业于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材料学专业,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2008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内贸部经理、营销中心经理、国际业务部总经理、营销采购部副总经理、山东生产中心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吴晋州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审计师。曾任职于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审计局、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审计事务所。2003年加入公司,历任山东生产中心财务部主管、经理,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刘素宁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清华大学科技史暨古文献研究所。2008年加入公司,现就职于公司证券投资部,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19-087

债券代码:113547 债券简称:索发转债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12月4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4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全体监事共同推举张中秋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素生先生、张媛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19年12月4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中秋先生、刘剑锋先生、姜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上述5人组成。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全体成员共同选举张中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相同。张中秋先生简历附后。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监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79,130,700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6,001.84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5日

简历:

张中秋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南山集团轻合金公司,任冷轧厂副厂长兼总工程师,亚铝(中国)有限公司冷轧厂经理。美铝(昆山)铝业公司设备和工程部经理,魏桥新材料有限公司总工级专家。2012年加入公司,历任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采购部副总经理、公司采购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19-088

债券代码:113547 债券简称:索发转债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79,130,700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8月27日出具的《关于核准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5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45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945,000,000元,期限6年,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0,607,246.0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10月30日到位,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大信专审字[2019]第4-00122号《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证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截至2019年11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投资额为人民币179,151,200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9]第4-00136号《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9,130,700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并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以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79,130,700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监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79,130,700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9]第4-00136号《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其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19年11月28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19-089

债券代码:113547 债券简称:索发转债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6,001.84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19年12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1.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8月27日出具的《关于核准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5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45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945,000,000元,期限6年,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0,607,246.0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10月30日到位,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大信专审字[2019]第4-00122号《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证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2019年12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913.0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本次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本次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高安全性、高流动性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6,001.84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保本型产品,风险水平低,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67,618.52万元,本次委托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6,001.84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68.03%。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6,001.84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6,001.84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