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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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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19-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3386 证券简称: 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19-096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2月4日,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惠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惠市环(惠城)罚〔2019〕37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行政处罚主要内容

2019年9月5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收到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移交的《监测报告》,公司涉嫌超标排污。2019年9月11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公司涉嫌超标排放水污染物一案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公司位于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主要从事电路板生产。根据惠州市惠城区环境保护监测站2019年8月28日出具的《监测报告》【(惠城)环境监测(污-水)字(2019)第177号】显示: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1珠三角标准,公司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所测项目铜超标0.6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和《惠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2018版)》参照表第19项的规定,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公司处人民币玖万元罚款(¥90,000)。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整改措施

1、在本次事件发生后,公司高度重视,安排查找分析事件原因,积极主动进行整改,落实整改方案,同时全面排查可能造成的隐患。上述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公司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惠州市惠城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公司排污情况复测达标。

2、本次行政处罚未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本次处罚金额将计入2019年当期损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加强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生产过程中持续加强对环保的控制与监督,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三、备查文件

1、《惠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惠市环(惠城)罚〔2019〕37号)。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