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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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17 证券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2019-066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2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2号中国化学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戴和根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刘家强先生、户海印先生、刘杰先生、杨有红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敦忆岚女士、胡永红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涛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 以上赞成票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彩虹、徐嘉希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19-067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9年12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和根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由于职工董事调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调整为由户海印、杨有红、李胜利3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为户海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调整为由杨有红、兰春杰、李胜利3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为杨有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转让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19-068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29日送达各位监事,此次会议于2019年12月6日下午5点在公司八层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徐万明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