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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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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19-049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2月25日下午15:00在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锦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经对被推荐人选资格审查,董事会确认:各候选人均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根据审查结果,董事会同意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提名许刚先生、陈潮钿先生、冯立明先生、黄超华先生、乔竹青女士、谭若闻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本次董事会对上述候选人按名单进行逐个审议,上述全部候选人均获得9票同意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审查结果,董事会同意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如下:提名陈作科先生、王玉法先生、张歆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次董事会对上述候选人按名单进行逐个审议,上述全部候选人均获得9票同意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不存在在本公司连续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附件: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许刚,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作经历:曾任焦作市化工总厂团委书记、销售副科长、经营副厂长;焦作市化工总厂股份合作制为焦作市浩科化工有限公司后,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自2002年7月,焦作市浩科化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自2002年7月起任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许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股东,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许刚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陈潮钿,男,1965年生,EMBA学位,是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自创建东方锆业至2016年11月期间曾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陈潮钿先生曾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青联第八届委员,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广东省青联第六届及第七届委员,汕头市第十届、第十一届及第十二届人大代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钛锆铪分会锆铪委员会副主任,曾获得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现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钛锆铪分会副会长,锆铪委员会主任、汕头大学商学院客座教授。陈潮钿先生持有公司67,500,000股份,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陈潮钿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冯立明,男,汉族,1964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工作经历: 1988年12月至2001年4月,历任焦作市化工总厂钛白分厂段长、厂长兼支部书记;2001年1月至2004年4月任河南佰利联纳米锆分公司经理;2013年1月至2018年6月任焦作市中州炭素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总支书记;2004年4月至今任焦作市维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冯立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冯立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黄超华,男,汉族,1965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程师。1992年至2003年在深圳南玻结构陶瓷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生产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03年4月起于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曾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黄超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黄超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乔竹青,女,1967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曾先后担任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主管会计、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职务。乔竹青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乔竹青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谭若闻,男,汉族,1993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作经历:2013年7月至2017年5月兼职担任龙蟒佰利联集团化学工程师。2017年9月至2019年12月担任上海纽约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专业讲师。谭若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第一大股东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谭瑞清先生为父子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谭若闻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作科,男,汉族,1968年10月24日出生,大成律师事务所中国区顾问委员会委员,广州分所董事局执行主席、高级合伙人。广东省律师协会第九届、第十届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州市律协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省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律师专家库成员、广州市新社会阶层联谊会律师行业分会副会长、广州市越秀区人大代表、中国法学会律师学会特邀研究员、广东司法警官学院律师学院客座教授。2012年获“广州市十佳律师”称号,2014年获《亚洲法律杂志》(ALB)授予“中国十五佳诉讼律师”,2018年获“广州最美律师”荣誉,2019年入选钱伯斯《2020亚太法律指南》“公司/商事:东部沿海(广东)受认可律师”。工作经历:1989至2002年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事民事、商事审判工作;2002年开始从事执业律师工作;2016年至今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任董事局执行主席,高级合伙人。陈作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陈作科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王玉法,男,汉族,1975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工作经历:1998年6月起于河南理工大学任职,曾担任河南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实验中心主任、会计系主任等职务,现任河南理工大学财经学院实验中心主任。王玉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王玉法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张歆, 男,195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工学学士(1982 年)及工学硕士(1986 年),香港大学博士(1998 年)。汕头市第十届、第十一届及第十二届政协委员。现任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汕头大学理学院教授,承担完成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多项,在国际权威杂志发表 SCI 收录论文 30 余篇,主要科研成果获广东省科技二等奖(2009 年),汕头市优秀拔尖人材称号(2010 年)。为十一届,十二届汕头市政协委员。张歆先生未持有东方锆业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张歆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19-050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5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2月24日以通讯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仲丛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告要求提名赵拥军先生、潘克炮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文彬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本次监事会对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按名单进行逐个审议,上述全部候选人均获得3票同意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进行表决。上述当选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没有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没有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附件: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监事候选人简历

1、赵拥军,男,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量能源科科员,法律部科员、部长,审计部副部长,现任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审计部部长。赵拥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赵拥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潘克炮,男,1968年出生,中专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3年7月至1998年8月在汕头特区冶金有色金属总公司工作,担任化工厂生产厂长;1998年8月至2005年12月在汕头中航技投资有限公司工作,担任信息管理部经理;2005年12月至2011年3月作为澄海蓝景工艺毛织厂合伙人;2011年4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曾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东锆资源(澳大利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东方锆业矿产事业部副总经理。潘克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潘克炮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19-052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投票选举了李文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文彬先生:男,出生于1965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工程师。1995年加入本公司,历任设备主管、业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曾参与高纯二氧化锆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1998年获汕头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及广东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1999年度被评为澄海市先进科技工作者。2010年7月继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任期三年,2013年至今任公司部门经理。李文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李文彬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19-051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0年1月10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月10日(星期五)。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6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月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澄海区莱美路宇田科技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01选举许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2选举陈潮钿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3选举冯立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4选举黄超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5选举乔竹青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6选举谭若闻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2、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01选举陈作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王玉法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张歆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3.01选举赵拥军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潘克炮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将对各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累积投票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选举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需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总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每名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需选举的非独立董事数(独立董事数、监事数)”ד该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在议案1中,拥有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投票权总数以不超过所持股份的6倍为限;在议案2中,拥有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权总数以不超过所持股份的3倍为限;在议案3中,拥有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投票权总数以不超过所持股份的2倍为限。

股东可将其全部的表决权均等地分开投给每个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可将其全部的表决权不均等地分开投给部分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也可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集中地投给一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2019年12月26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登记时间:2020年1月9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美路宇田科技园,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联系人:吴锦鹏、赵超

联系电话:0754-85510311 传真:0754-85500848

5、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167。

2、投票简称:东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附注:

1.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2.在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3.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