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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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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2019-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9-094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召开的七届十次董事会及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公司于2019年6月4日、2019年11月27日分别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财务公司)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LD2019054、LD2019099,合同金额分别为人民币5,000万元及人民币10,000万元。

基于公司目前在中铝财务公司的融资规模及综合贡献,经与中铝财务公司协商,拟对公司前述贷款计息利率进行调整。2019年12月24日,公司与中铝财务公司就前述调整事项签订了补充协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铝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蔡安辉先生,注册资本26.25亿元,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仅限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除外);(十三)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62号7层。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铝财务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468.13亿元,所有者权益人民币36.81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95,256.38万元,利润总额人民币49,389.3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7,462.36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中铝财务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316.36亿元,所有者权益人民币39.09亿元。2019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6,145.98万元,利润总额人民币30,375.7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2,781.80万元。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关联方在之前签署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变更前

借款利率:合同LD2019054、LD2019099的借款利率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二)变更后

借款利率:

1.约定将原合同(编号:LD2019054)的计息利率下调127个基点、将原合同(编号:LD2019099)的计息利率下调128个基点。

2.利率调整日为2019年12月1日,自利率调整日起至原合同到期日止,原合同贷款按照调整后利率计息。

除上述变更外,原合同的其他内容不变。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共可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约人民币162万元,其中,对公司本报告期利润影响约为人民币16.49万元。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的总金额

2019年初至目前,公司在中铝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人民币32,000万元。

七、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当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公司向中铝财务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事项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本次补充协议主要是对计息利率进行调整,该事项可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助于公司业务持续、良好发展,亦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实施。

八、备查文件

1.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编号:LD2019054);

3.《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编号:LD2019099);

4.《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补充协议》;

5.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