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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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1896 股票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9-48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 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9:15-15:00。

(二)召开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13层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赵书盈董事长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共计11人,代表股份745,363,3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81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739,529,8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74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5,833,4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70%。

(八)出席会议的还有:董事长赵书盈,董事梁文,独立董事刘汴生、王京宝,董事会秘书代艳霞,仟问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宇超、李帅。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子公司电费收费权质押方式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4,434,862股,反对928,50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754%、0.1246%和0.0000%,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734,178股,反对928,50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0642%、13.9358%和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宇超、李帅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资格、议案的提出方式和程序、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