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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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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19-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9-118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莱特”)于2019年12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43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到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并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认真分析整理、全面查核,经公司审慎研究,现就问询函问题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你公司向富顺光电提供相关担保所履行的审议程序情况。

回复:

(1)担保事项一

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为其部分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为支持子公司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顺光电”)的生产经营,保证其经营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富顺光电以其资产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龙文支行申请5,350万元授信额度,并为其部分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申请的授信额度中不超过4,280万元由富顺光电以其资产抵押提供担保;本次申请的授信额度中不超过4,000万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关于子公司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为其部分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2)。

(2)担保事项二

公司于2017年8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为支持子公司富顺光电的生产经营,保证其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意为富顺光电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申请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实施以上担保有效期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101)、《关于为子公司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2)。

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为支持子公司富顺光电的生产经营,保证其经营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富顺光电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申请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0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8)。

2、请详细列示你公司未决诉讼的具体情况、你公司收到相关诉讼文件的具体日期、相关诉讼涉及金额,以及你公司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涉50万元以上未决诉讼、仲裁情况(截止2019年12月19日)

注:上表中第5项诉讼,虽原告诉讼请求中涉及金额为52,676,476.92元,但公司仅需在最高限额4,0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涉50万元以下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1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涉50万元以下未决诉讼、仲裁合计22项,涉及金额255.82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系被告。其中:票据追索权纠纷1项,涉及金额15.79万元;买卖合同纠纷14项,涉及金额205.48万元;承揽合同纠纷6项,涉及金额32.26万元;劳动纠纷1项,涉及金额2.29万元。

(3)由于上述诉讼、仲裁事项中的大部分所涉金额较小,单项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因此,公司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1.1.2条之规定,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对经累计计算达到重大诉讼标准的,进行信息披露。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公司在《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之第五节重要事项之“八、诉讼事项”中披露了公司的诉讼仲裁情况;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诉讼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6)。针对债权人因提起诉讼及申请财产保全,对公司资产造成的查封冻结等事项,公司也进行了及时披露,具体内容可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披露日期:2019年3月5日;公告编号:2019-027)、《关于新增部分资产查封、冻结的公告》(披露日期:2019年4月27日;公告编号:2019-053)、《关于新增部分资产查封的公告》(披露日期:2019年6月15日;公告编号:2019-075)、《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披露日期:2019年8月2日;公告编号:2019-085)、《关于新增部分资产查封的公告》(披露日期:2019年9月5日;公告编号:2019-100)。

综上,公司根据收到的有关诉讼仲裁法律文书,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请详细列示每项未决诉讼中原告的诉讼请求,上市公司可能遭受的最大损失金额以及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并进行相关风险提示。

回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涉50万元以上未决诉讼仲裁中原告诉讼请求情况

注:上表中第5项诉讼,虽原告诉讼请求中涉及金额为52,676,476.92元,但公司仅需在最高限额4,0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截止2019年12月1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涉50万元以下未决诉讼、仲裁合计22项,均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法律纠纷,其中:票据追索权纠纷1项,涉及金额15.79万元;买卖合同纠纷14项,涉及金额205.48万元;承揽合同纠纷6项,涉及金额32.26万元;劳动纠纷1项,涉及金额2.29万元。

(3)公司可能遭受的最大损失金额、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截止2019年12月1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涉50万元以上未决诉讼、仲裁合计14项,涉及金额13,003.46万元(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有3项,涉及金额1,431.67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涉50万元以下未决诉讼、仲裁合计22项,涉及金额255.82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系被告。以上合计,未决诉讼、仲裁36项,涉及金额13,259.28万元。

截止2019年12月19日,上述未决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判决或裁定,公司在上述案件最终实际需承担的责任尚待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假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仲裁事项被判令承担全部诉讼请求,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仲裁事项被判令驳回全部诉讼请求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胜诉后对方未能实际履行支付义务,并考虑到案号为(2019)闽06民初480号的诉讼中公司仅需在最高限额4,0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则公司预计需承担最大损失金额约为11,991.63万元(因利息、违约金等费用需以判决及执行结果为准,故该预计损失金额与公司实际承担的损失金额仍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以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本期公司以或有事项作披露,除债务本金以外,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仲裁事项被判令承担全部诉讼请求,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仲裁事项被判令驳回全部诉讼请求,则需补充确认诉讼费用、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其他相关费用;上述事项将对期后利润有一定影响,影响具体金额以判决及执行结果为准,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确认相应损失,具体数据以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若根据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判决/裁决,公司须承担上述全部金额并最终实际履行了上述金额,则将导致公司现金流紧张,对公司经营情况会构成一定不利影响,且可能会导致公司资金进一步紧张并引发后续债务逾期等事项,不排除债权人据此提起新的诉讼、仲裁程序等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并注意投资风险。

4、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公司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