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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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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级控股子公司项目核准的公告

2019-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19-072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级控股子公司项目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民权县恒风能源有限公司于日前收到了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商发改能源〔2019〕43号《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民权县恒风能源有限公司民权城北50MW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同意在民权县褚庙乡、老颜集乡、人和镇、双塔镇、程庄镇境内建设50MW风力发电项目,项目单位为民权县恒风能源有限公司。

二、该项目建设规模为50MW。

三、项目总投资41,056万元,工程静态投资40,221万元,工程动态投资40,906万元。

四、项目单位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选用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项目投产后,各能耗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五、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环保部门审批意见建设和运行。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附件是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民权城北50MW风电项目用地预审的意见》(商自然资函〔2019〕133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项目核准机关请示,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请民权县恒风能源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电网接入和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