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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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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20-001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长郭汉光的提议和召集,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于2019年12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由公司董事长郭汉光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中涉及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公司在该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了相关准备工作,与相关方及中介机构沟通了相关事项,推进有关问题的解决。

鉴于该有效期即将届满,公司为继续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具体为:自2020年1月23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1年1月22日止。

除上述延长决议的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它内容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公司决定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决定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情况和现状,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及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审议上述议案的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议合法、有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我们同意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独立董事:李子军,张再鸿,黄伟,王保发,庞广廉

公司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和表决,独立董事未委托非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和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明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该授权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继续推进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延长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具体为:自2020年1月23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1年1月22日止。

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外,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它内容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有效期的相关事宜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我们同意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

独立董事:李子军,张再鸿,黄伟,王保发,庞广廉

公司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和表决,独立董事未委托非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和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0年1月20日(星期一)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13:30,召开地点: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丁旗镇,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1月2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审议议案如下:

1、《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4日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20-002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2019年1月23日至2020年1月22日)。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自2020年1月23日至2021年1月22日。除延长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0367 证券简称:红星发展 公告编号:2020-003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月20日 13 点30分

召开地点: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丁旗镇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月20日

至2020年1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2已经经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资料已于2020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会议资料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非公开发行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股票帐户卡原件或加盖公章的股票帐户卡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印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股东股票帐户卡原件或加盖公章的股票帐户卡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时间

2020年1月16日8:00-12:00,14:00-18:00。

(三)登记地点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登记方式

股东可通过现场、信函、电话、传真、邮件或其它有效方式登记,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记的股东可在会议当天(会议开始前)直接抵达会议现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万洋

电话号码:0851-36780388

传真号码:0851-36780066

电子邮箱:wanyang@hxfz.com.cn

会务联系人:陈国强

电话号码:0851-36780066

传真号码:0851-36780066

电子邮箱:chenguoqiang@hxfz.com.cn

公司地址: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丁旗镇

邮政编码:561206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自行承担交通和食宿等费用。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