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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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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77 证券简称:*ST电能 公告编号:2020-001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科七路6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周春林先生主持。

2、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网络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议案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朱立宏先生、独立董事宋衍蘅女士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李静静女士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黄香远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杜园女士、王希文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票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律师:关国蕊、张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