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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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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0-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0-001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崔小丽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0%。本次崔小丽女士解除质押2,15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21.50%,占公司总股本的2.45%。本次解除质押后,崔小丽女士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2,15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21.50%,占公司总股本的2.45%。

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接到崔小丽女士关于其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1、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目前没有将本次解除质押股份继续质押的计划。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朱学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崔小丽女士的股份质押情况汇总如下:

注:比例合计数产生的误差为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0-002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0年1月10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99.00万股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9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2019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2、2019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2019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3、2019年11月23日至2019年12月3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19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19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其中,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9年12月20日

2、授予价格:12.25元/股

3、授予数量:99.00万股

4、授予人数:22人

5、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

三、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的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限售期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原则回购注销。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期解除限售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解除限售比例的设定考虑了授予对象对于公司成长的贡献度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长期性,更好地调动授予对象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且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考核年度为2019-2021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净利润增长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本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限制性股票若要解除限售,公司各年度业绩需满足以下指标: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系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影响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及以上,则其当年度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仍按照本计划规定的程序和解限售比例全部进行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则其当年度所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四、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2月26日出具了《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297号):截至2019年12月23日止,公司已收到2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行权款合计人民币12,127,500.00元(大写:壹仟贰佰壹拾贰万柒仟伍佰元整),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99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1,137,500.00元。公司增资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700,00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86,700,000.00元,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7年10月19日出具致同验字(2017)第110ZC0359号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12月23日止,本次股权激励发行限制性股票增加实收资本(股本)99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87,690,000.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87,690,000.00元。

五、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9.00万股,登记完成日期为2020年1月1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86,700,000股增加至87,690,000股,公司控股股东朱学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崔小丽女士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发生变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本次所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19年12月20日,据测算,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份支付费用总额为1,726.15万元,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1: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来未解锁的情况;

注2: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注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十、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