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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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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2020-0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ST中孚 公告编号:临2020-008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预计公司2019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亿元到1.5亿元。

2、公司本次业绩预盈主要是由于公司产业结构优化,主营业务好转及非经常性损益等事项所致,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影响金额约6.8亿元。

3、预计报告期内公司扣除上述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5.3亿元到-5.8亿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9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亿元到1.5亿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5.3亿元到-5.8亿元。

(三)注册会计师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是否适当和审慎的专项说明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出具了《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盈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相关内容如下:

“根据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我们已经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尚未发现贵公司拟公告的《2019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中所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预盈的财务数据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随着审计工作的进行,我们可能获取新的或者进一步的审计证据,由此可能导致本专项说明与我们对贵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产生重大差异,具体的审计意见以本所出具的贵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为准。”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4,410.4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2,788.20万元。

(二)每股收益:-1.31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2019年公司通过实施产能转移,降低电解铝业务亏损规模;充分利用全产业链一体化优势,提升煤炭自给率,降低煤炭采购成本,使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实现大幅盈利;同时,公司在各级政府、金融机构以及控股股东等多方支持和帮助下,有效化解了债务风险,降低了财务费用。

(二)主要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

1、郑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郑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土地实施收储,该事项影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5亿元。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的部分出资权、股权转让给四川豫恒实业有限公司,该事项影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3.4亿元。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9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因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并且不存在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ST中孚 公告编号:临2020-009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自2019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1条第(一)项的规定,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及可能被暂停上市决定

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自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其他事项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和年报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盈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预计公司2019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亿元到1.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0-008号。

目前,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9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