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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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2020-0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3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0年1月20日召开,公司在2020年1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方便股东行使表决权,特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进一步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1月15日,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可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5号路中段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6人)

1.01 选举吴潮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2 选举郑栩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3 选举李丽璇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4 选举林瑞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5 选举吴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06 选举杨煜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3人)

2.01 选举姚树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张铁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郑璟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 《关于选举洪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1、议案2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如经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请查阅2020年1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01)》、《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02)》。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议案1、议案2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持股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1月16日-2020年1月17日。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通信地址: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5号路中段;邮政编码:515500;来函请在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2、联系人:吴豪 许玲玲

3、联系电话:0663-3271838 传真:0663-3269266

4、电子邮箱:xulingling@greatoo.com

5、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6、授权委托书按附件格式或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31。

2、投票简称:“巨轮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议案2为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议案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1.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2为选举独立董事,2.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2)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上述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中1.1-1.6,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中2.1-2.3,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议案3不采用累积投票制,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