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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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公告编号:2020-002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楼四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李峰董事长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董事会秘书王洪云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共1项,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票数863,369,995股,实际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股东合计持有81,722,924股。根据公司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和上交所信息公司统计的网络表决结果,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律师:郝恩磊、梁慧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20-003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月17日在本公司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李峰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洞支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2亿元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洞支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2亿元,该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由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部分厂区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期限1年。本次拟抵押土地为两宗土地,一宗位于洪洞县明姜镇南社村生产厂区土地,土地面积444,762.22平方米(折合667.14亩),土地单价为284.61元/平方米(折合18.97万元/亩),价值12,658.38万元;另一宗位于洪洞县明姜镇生产厂区土地,土地面积516,420.4864平方米(折合774.592亩),土地单价为273.40元/平方米(折合18.23万元/亩),价值14,118.94万元;上述两宗土地使用权抵押价格经山西光明盛世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分别出具了晋光明盛世〔2019〕(估)字第082、083号《土地估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