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0-006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转股代码:191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股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荣晟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转股代码:191541
● 转股简称:荣晟转股
● 转股价格:18.72元/股
●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0年1月31日至2025年7月22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9号)核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3日公开发行人民币3.3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3,3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171号文同意,公司3.3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19年8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荣晟转债”,债券代码“113541”。
根据有关规定和《浙江荣晟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荣晟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2019年7月29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0年1月3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二、荣晟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人民币33,000.00万元;
(二)票面金额:100元/张;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
(四)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19年7月23日起至2025年7月22日止;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2020年1月31日至2025年7月22日;
(六)转股价格:18.72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相关事项
(一)转股代码和简称
可转债转股代码:191541
可转债转股简称:荣晟转股
(二)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荣晟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公司股份。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10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三)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2020年1月31日至2025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荣晟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四)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五)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 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七)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荣晟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19年7月23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荣晟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8.72元/股,自其发行至今,公司未调整转股价格,因此最新转股价格仍为人民币18.72 元/股。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以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荣晟转债”的详细发行条款,请查阅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晟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办
联系电话:0573-85986681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0-007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4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黄金挂钩看涨)
● 委托理财期限:2020年1月20日-2020年4月20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晟环保”
或“公司”)于 2019年8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该笔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详见2019年8月31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
一、本次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2019年10月14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400万元购买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汇率挂钩)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1月1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
公司已于2020年1月16日赎回该理财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1400万元,并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35,907.40元。
二、本次理财的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0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68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4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0,739,2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8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00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9号)核准,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3,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募集资金326,00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4,236,792.45元。该项募集资金于2019年7月29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ZF1062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严控风险,公司有关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2020年1月16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交通银行嘉兴平湖支行购买了1,400万元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1天((黄金挂钩看涨)
(2)产品挂钩标的: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合约收盘价(以上海黄金交易所官方网站公布的数据为准)
(3)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
(4)产品期限:91天
(5)成立日:2020年1月20日
(6)到期日:2020年4月20日
(7)到账日:产品到期日当日。
(8)汇率观察日:2020年4月15日,遇非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交易日。
(9)收益计算方式:本金*实际年化收益率*实际期限(从产品成立日到产品到期日的实际天数,不包括产品到期日当天)/365,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产品讲资金全部投资于定期存款,同时以全部或部分利息进行衍生产品交易,以控制市场风险。
(三)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人民币1,400万元,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风险水平较低。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证券代码:601328)。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二)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69,853.78万元,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为1,4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2.00%。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其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但由于各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政策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延期支付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等)的存在,不排除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受影响、产品收益延期支付等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 2019年8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该笔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0-008
债券代码:113541 债券简称:荣晟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1天(黄金挂
钩看涨)
● 委托理财期限:2020年1月20日-2020年4月20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晟环保”
或“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该笔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宜。(详见2019年3月9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一、本次理财的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2020年1月16日,荣晟实业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购买了500万元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1天(黄金挂钩看涨)
(2)产品挂钩标的: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合约收盘价(以上海黄金交易所官方网站公布的数据为准)
(3)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
(4)产品期限:91天
(5)成立日:2020年1月20日
(6)到期日:2020年4月20日
(7)到账日:产品到期日当日。
(8)汇率观察日:2020年4月15日,遇非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交易日。
(9)收益计算方式:本金*实际年化收益率*实际期限(从产品成立日到产品到期日的实际天数,不包括产品到期日当天)/365,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产品将资金全部投资于定期存款,同时以全部或部分利息进行衍生产品交易,以控制市场风险。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风险水平较低。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证券代码:601328)。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二)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69,853.78万元,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为1,5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2.15%。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也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其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但由于各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等)的存在,不排除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受影响、提前解除产品协议等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该笔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宜。(详见2019年3月9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