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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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2020-0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0-007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浩讯科技、实际控制人祝恩福及一致行动人新疆信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11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公司控股股东浩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讯科技”)、实际控制人祝恩福及一致行动人新疆信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信安”)计划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18,711,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90 个自然日内(窗口期不减持)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23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 个自然日内(窗口期不减持)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47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019年12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大宗交易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2020年1月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收到浩讯科技、祝恩福、新疆信安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至2020年1月21日,浩讯科技、祝恩福、新疆信安合计减持8,625,000股,占股本的1.383%(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祝恩福集中竞价合计减持1,155,000股,占股本的0.185%,一致行动人新疆信安集中竞价合计减持1,570,000股,占股本的0.252%,新疆信安大宗交易合计减持股份5,900,000股,占股本的0.946%)。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份来源:新疆信安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祝恩福股份来源为2016年7月5日以自有资金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以及后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新疆信安、浩讯科技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新疆信安、浩讯科技在《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也不由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新疆信安均已履行完毕,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已于2014年2月18日起解除限售。

2、浩讯科技在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解禁后,自愿追加限售期的承诺。

浩讯科技在承诺函中承诺对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2014年2月18日解禁后自愿追加限售期一年,延长锁定期至2015年2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2月18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追加锁定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6)。

2015年3月18日公司股东浩讯科技自愿承诺将所持有的凯美特气股份延长锁定期一年至 2016年3 月18日。 在锁定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将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19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追加锁定承诺、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7)。

上述承诺浩讯科技均已履行完毕,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已于2016年3月21日起解除限售。

3、公司于2015年3月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凯美特气控股股东浩讯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祝恩福先生,祝恩福先生与新疆信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祝英华是姐弟关系,祝恩福先生通过上述关系间接控制新疆信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自未来连续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00%。

上述承诺都已到期并履行完毕。本次减持事项不违反相关承诺。

四、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控股股东浩讯科技、实际控制人祝恩福及一致行动人新疆信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述减持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截止2020年1月21日,新疆信安减持后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浩讯科技一致行动人。

4、上述股份减持是新疆信安及祝恩福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发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浩讯科技仍是公司控股股东、祝恩福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五、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董监高持股明细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