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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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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0-014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金科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金科02 债券代码:112651

债券简称:19金科01 债券代码:112866

债券简称:19金科03 债券代码:112924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届

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2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思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担保额度并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加强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的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的担保额度,结合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资金需求和融资担保安排,公司拟取消部分前期审议通过但未实际实施的担保额度合计3.9304亿元,并新增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12.715亿元。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取消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担保额度并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1票反对,1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张强先生对该议案投的反对票,反对理由:“上市公司担保事项变动频繁,本人无法判断该事项合理性,故本人就该议案投反对票。建议董事会慎重考虑,酌情提请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姚宁先生对该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2018年以来,上市公司开展大规模的对子公司、参股公司进行担保及股东借款,使得上市公司承担了较大的偿债风险,也已经引发了监管部门的关注,交易所亦进行了针对性的问询,证券监管风险也在加大,建议上市公司对此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降低此项风险。故本人就上述议案投弃权票。建议董事会慎重考虑,酌情提请议案。”

公司说明:公司本次取消部分参股公司担保额度并新增担保额度,一方面是公司基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对参股公司的担保管理,对已审批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进行取消,旨在有效控制公司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的担保额度,有利于公司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另一方面,公司拟对未来十二个月内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系根据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及资金需求,基于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股东义务,按照金融机构风控要求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参与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按股权比例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为保证房地产项目公司运营及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公司与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根据合作协议的规定,按股权比例同等条件为其提供股东借款。鉴于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9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或者所占权益比例不超过50%的项目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因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等涉及的资金需求提供股东借款,总额不超过90亿元。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按股权比例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1票反对,1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张强先生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本人不了解相关情况,故本人就该议案投反对票。建议董事会慎重考虑,酌情提请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姚宁先生对该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与上一议案相同。

公司说明:本次公司按照股权比例对符合条件的借款对象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系公司作为借款对象的股东基于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正常履行股东义务,提供股东借款用于项目的开发建设。同时公司在履行股东义务提供股东借款的同时,其他股东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均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公平对等。如公司不遵守公平对等的原则,则不利于公司开展合资合作,不利于公司与合作方之间的合作共赢。同时,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制订了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避免股东借款不能收回的风险。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2月19日(周三)下午16点0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2月13日(周四)。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二月三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0-015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金科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金科02 债券代码:112651

债券简称:19金科01 债券代码:112866

债券简称:19金科03 债券代码:112924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担保

额度并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参股公司审批的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审议通过的控股子公司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与其他股东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截止目前,本次预计的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加强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的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的担保额度,结合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资金需求和融资担保安排,公司拟取消部分前期审议通过但未实际实施的担保额度,并新增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担保额度。

(一)取消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担保情况

根据担保事项的实施情况、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的融资担保安排,结合外部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尚未实施的部分担保额度合计3.9304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各担保对象担保额度取消情况表

(单位:万元)

(二)新增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担保额度情况

为了提高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征信,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履行股东义务,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1)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预计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2.715亿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详见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情况表。

(2)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因融资而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及调剂、签署所需各项法律文件的具体事宜。

(3)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间进行调剂:

a.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公司;

b.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c.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d.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e.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上表拟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具体担保方式及担保公司以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

上述事项已经2020年2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1票反对,1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二、担保对象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广西唐鹏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24日

注册地址: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松柏路31号兴工标准厂房研发3号楼2层203号

法定代表人:陈中镇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农业、商务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的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广西唐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广西旭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广西盛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25%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该公司系2019年10月新成立,无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沈阳梁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24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塔街3号309室

法定代表人:崔宇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30%股权,沈阳梁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该公司系2019年10月新成立,无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3、公司名称:大连丰茂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年3月7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小窑湾国际商务区42号路西侧1号

法定代表人:韩邦有

注册资本:2,700万美元

经营范围:在大连金州新区小窑湾E-2002地块从事商业设施的开发、建设、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该公司34.3%的权益、富森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5.7%的权益、瑞华国际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0%的权益。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截止2018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685.04万元,负债总额为596.09万元,净资产为5,088.95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05万元,净利润-0.05万元。

截止2019年9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685.04万元,负债总额为596.09万元,净资产为5,088.95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万元,净利润0万元。

该公司房地产项目尚未办理交房结算。

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4、公司名称:上海珑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9月26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腾路1288号1幢1层K区189室

法定代表人:王辉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间接持有其40%股权,龙信海建置业(海门)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6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该公司系2019年9月新成立,无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5、公司名称:常州梁悦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8月9日

注册地址:常州市钟楼区西林乡西林镇1号

法定代表人:项振

注册资本:56,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21.7%的股权,南京梁宁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40.3%的股权,常州梁泰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38%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该公司系2019年8月新成立,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止2019年9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7,098.87万元,负债总额为67,150.00万元,净资产为-51.13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51.13万元,净利润-51.13万元。

该公司房地产项目尚未办理交房结算。

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止目前,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并审慎判断,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因融资需要为上述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是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与其他股东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公司安排专人参与经营管理,严控财务风险,并且上述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开发的项目前景良好,资产优良,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不存在不能按期偿还金融机构借款的风险,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9年11月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本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14,614.05万元,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399,398.98万元,合计担保余额为8,614,013.04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1.60%,占总资产的37.34%。随着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对贷款的偿付,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责任将自动解除。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经营正常,资金充裕,不存在不能按期偿付贷款而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二月三日

1重庆市碧嘉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为27,350.00万元,已使用担保额度7,350.00万元,且向洛阳都利置业有限公司调剂担保额度10,746.00万元(公告编号2020-002号)。

2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被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0-016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金科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金科02 债券代码:112651

债券简称:19金科01 债券代码:112866

债券简称:19金科03 债券代码:112924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股权比例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

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作为房地产项目公司股东,将与合作股东方共同为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如该房地产项目公司为参股公司或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则上述行为将构成公司对该等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本次公司拟按股权比例为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是基于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及项目合作过程中的公平对等原则,对该等房地产项目公司资金需求预计数所作的授权,目前尚未实施。具体股东借款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3、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股东借款。

一、提供股东借款情况概述

为保证房地产项目公司运营及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公司与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根据合作协议的规定,按股权比例同等条件为其提供股东借款。鉴于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9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针对下述股东借款事项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进行审批。在满足下列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外或者所占权益比例不超过50%的项目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因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等涉及的资金需求提供股东借款,总额不超过90亿元:

(一)股东借款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借款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二)股东借款对象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股东借款对象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包括借款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四)股东借款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对单个借款对象提供股东借款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五)上述股东借款授权管理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之后的12个月内。

前述股东借款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股东借款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借款额度。

上述事项已经2020年2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1票反对,1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9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按股权比例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止目前,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二、股东借款的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公司为该等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不会影响自身正常经营。公司均委派人员现场参与借款对象的日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定期监控其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能有效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合作开发协议约定,通常当项目公司经营资金不足且不能通过融资解决时,作为其股东方,公司及合作方均需按约定的出资比例以股东借款的方式同步投入,同时随着项目开盘预售及销售回款的上账,项目公司出现闲置富余资金时,公司将要求其陆续归还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当公司收回全部股东借款后项目公司通常还有闲置富余资金,公司还将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予以调用,故不存在对外提供股东借款不能收回的情形。

三、相关承诺事项

本公司承诺,在实际发生对外提供股东借款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四、股东借款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该等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旨在解决该等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有利于加快其项目建设进度,从而促进公司的整体发展,且授权要求在提供股东借款的同时,其他股东根据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符合房地产项目开发惯例。因此,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支持该等房地产项目公司经营发展,保证项目建设进度,同意对其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且该等公司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对该等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本次向该等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符合深交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助于项目的顺利开发经营,更好地保证公司权益实现,整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黎明先生、程源伟先生认为:公司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有利于满足该等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姚宁先生认为:2018年以来,上市公司开展大规模的对子公司、参股公司进行担保及股东借款,使得上市公司承担了较大的偿债风险,也已经引发了监管部门的关注,交易所亦进行了针对性的问询,证券监管风险也在加大,建议上市公司对此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降低此项风险。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19年11月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630,074.94万元,其中公司对房地产项目公司(含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及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842,250.52万元,合作方从公司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787,824.42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二月三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0-017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金科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金科02 债券代码:112651

债券简称:19金科01 债券代码:112866

债券简称:19金科03 债券代码:112924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0年2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2月19日(周三)下午16点00分,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2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19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13日

(七)出席对象:1、凡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勘大厦11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取消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担保额度并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按股权比例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0年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披露。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深圳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20年2月14日至2020年2月17日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勘大厦7楼,邮编:401121

4、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石诚、袁衎

5、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二月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6;投票简称:金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2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样本)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0-018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金科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金科02 债券代码:112651

债券简称:19金科01 债券代码:112866

债券简称:19金科03 债券代码:112924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0年2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2月3日15:30分,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2月3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3日9:15-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蒋思海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合计64名,代表股份3,335,208,4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2.4604%。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名,代表股份1,547,062,65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8.9728%;通过网络投票股东47名,代表股份1,788,145,79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3.487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48,499,94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2.4255%;反对:1,586,708,50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7.57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8,099,07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1.9009%;反对: 19,468,78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8.09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卓律师、任仪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