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0-0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0-012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A股股票(证券代码:000061,证券简称:农产品)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年2月6日、2月7日和2月1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相关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1)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中农网8.36%股权完成过户暨重大资产出售事项

公司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深圳市中农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网”)8.36%的股权。鉴于该等股权所对应的中农网营业收入规模触发《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公司严格按照重大资产重组及国有资产监管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和程序。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上述交易的全部交易价款30,700万元。2020年1月23日,中农网8.36%股权已完成过户至交易对方即卓尔云商供应链(武汉)有限公司。(相关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本次交易对公司2019年度税前损益影响约为2.37亿元(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中农网系公司的参股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中农网3%股权的进展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中农网3%股权。2020年1月7日挂牌公告期结束,征集到一名意向受让方即卓尔云商供应链(武汉)有限公司,其已按相关要求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保证金3,500万元。目前,公司与卓尔云商供应链(武汉)有限公司正在就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内容进行商洽。(相关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3)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桂林海吉星公司41%股权的进展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股权+债权”的方式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桂林海吉星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41%股权。截至2020年1月2日挂牌公告期结束,征集到一名意向受让方即福建龙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已按相关要求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保证金5,000万元。2020年1月6日,公司与福建龙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桂林海吉星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书》。目前,股权转让的后续程序仍在推进中。(相关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上述(2)(3)事项均在积极推进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情况

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初步测算,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6,000-35,0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的主要原因为:①公司下属深圳海吉星物流园、天津韩家墅公司、成都公司、南昌公司、广西海吉星等市场经营性收入同比增加,广西新柳邕公司商铺销售收益同比增加;②公司实现参股公司中农网8.36%股权转让收益,本报告期股权处置收益同比增加。(相关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8、公司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和保障农副产品供应情况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后,公司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决策部署,第一时间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切实履行国有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

居家隔离、居家办公等防控疫情方式,使人们消费和生活习惯发生了改变,对民生商品的供应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保障城市居民“菜篮子”供应、稳定物价,春节期间,公司旗下深圳、惠州、长沙、成都、南昌、上海、南宁、柳州、西安、合肥、蚌埠、天津、九江等十几个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积极协调货源地及供应商组织货源,放开农副产品储备库存,并调度外地市场库存,迅速组织市场商户提前复工经营,保障农产品充足供应,并监控各市场农副产品价格,主动发布农副产品供应信息,稳定市民预期。目前,除处于培育期的武汉市场(参股公司)外,公司旗下其他各经营市场交易正常有序,农副产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同时,针对农产品批发市场人流、车流较大,疫情防控难度高等情况,公司旗下各经营市场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规范要求,加强消杀清洁,做好重点人流健康状况监测,并加强市场防疫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面对节后客商返回高峰,公司将持续加大防控力度,做好“保供应、稳物价、防疫情”的工作。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至目前,公司2019年度报告尚在编制过程中,公司2019年度报告相关公告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按期披露。

3、本次疫情发展及政策的变化,将对公司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根据疫情影响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