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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2020-0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 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4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于2020年2月12日、2月13日、2月1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主营业务为家用空调风叶、机械风机,2018 年度公司涉及空气净化器用风机及空气过滤网相关产品营业收入为2,497.47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1.73%,占比极低。

● 公司的市盈率高于所处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平均市盈率,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1月23日、2月3日、2月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已于2月5日披露了《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2月5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公司于2月6日披露了《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2月5日、2月6日、2月7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于2月8日披露了《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2月12日、2月13日、2月1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家用空调风叶、机械风机,2018年度公司涉及空气净化器用风机及空气过滤网相关产品营业收入为2,497.47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1.73%,占比极低。截至目前,公司产品结构及主营业务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1、公司股票于2月3日、2月4日、2月5日、2月6日、2月7日、2月12日、2月14日涨停,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2、截至2020年2月14日,公司收盘价为22.63元/股,对应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37.72倍。截至2020年2月13日,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的滚动市盈率为37.57倍,公司所处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28.02倍,公司的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

2019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78.3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495.0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71%。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