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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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26 证券简称:科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1

债券代码:113521 债券简称:科森转债

转股代码:191521 转股简称:科森转股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徐小艺女士持有公司25,4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进先生持有公司3,136,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吴惠明先生持有公司2,3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徐小艺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500,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9%;李进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80,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8%;吴惠明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80,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4%。集中竞价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其中,采取集中竞价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股东徐小艺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时做出如下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1)减持方式。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等。

(2)减持价格。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3)减持期限。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以及公开信息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4)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每年减持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其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

董事、副总经理李进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吴惠明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时做出如下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发行人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上述承诺在承诺人职务变更或离职后依然生效。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徐小艺女士、董事、副总经理李进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吴惠明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徐小艺女士、董事、副总经理李进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吴惠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