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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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0-03-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中绒 公告编号:2020- 19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将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3月4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3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本人出席或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设在宁夏灵武市纺织生态园内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表决事项

1、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补选王润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关于补选刘京津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关于补选禹万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补选高海利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4、关于修订《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修订《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相关议案内容详见2020年2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以及当天披露在上述媒体的所有文件。

(三)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

(四)议案1至议案2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监事1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本次会议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A股法人股东及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授权委托书最晚应当在2020年3月4日14:00前交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3月4日9:00至14:00;

3、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宁夏灵武市生态纺织园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

需要在行使表决权前征求委托人或者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的下列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人,应当在征求意见后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A.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

B.持有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

C.持有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

D.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E. B 股境外代理人;

F.持有深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公司”);

G.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本所认定的其他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夏灵武市生态纺织产业园本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750400

联系电话: 0951-4038950-8934或8935

传真: 0951-4519290

联系人:禹万明 徐金叶

七、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2

2、投票简称:中绒投票

3、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议案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例如,如您拥有1万股本公司股份,则您对提案1.01至1.03的表决股份总数为3万股(即1万股x3=3万股)。您可以将3万股平均给予3位候选人每人1万股;也可以将3万股全部给予其中1位候选人,给予另2位候选人零。您给予3位候选人的全部表决票之和不可超过3万股,如果超过则所有投票无效,视为放弃表决权;如果您给予候选人的全部表决票之和少于3万股,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现场股东大会当日)。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以下投票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本人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意事项:

非累计投票议案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意见。同一议案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累计投票议案请直接填写投给候选人的票数。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0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