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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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0-009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02月21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5日下午5:00在上海浦东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周晓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亲自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推选,选举周晓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自2020年3月5日起至2023年3月4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设立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具体委员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周晓峰

委员:李景华、杨少杰、王世平、柳铁蕃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少杰

委员:王世平、柳铁蕃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少杰

委员:柳铁蕃、王世平

4、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柳铁蕃

委员:杨少杰、李景华

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自2020年3月5日起至2023年3月4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经董事长提名,同意续聘舒荣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经总经理提名,同意续聘赵志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3)经董事长提名,同意续聘韩铭扬先生为董事长助理、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高管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自2020年3月5日起至2023年3月4日止。上述人员的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其提名、审议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同意续聘陈梦梦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其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会议同意续聘任王雷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其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为了有效面对复杂的宏观环境和长期低速波动的汽车行业环境,公司在中介机构的指导下实施了“组织转型和能力提升”的项目,本次会议同意公司依据该项目的要求,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加快组织转型,努力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和健康地发展。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6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舒荣启先生,45岁,上海交大MBA学历,本公司监事。曾任宁波华翔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宁波井上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玛克特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总经理,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持有本公司378,540股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未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到其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志强先生,54岁,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佛吉亚长春排气系统有限公司、佛吉亚中国区排气系统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佛吉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未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到其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韩铭扬先生,47岁,本科学历,曾任职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宁波华翔证券事务部,2015年6月起任宁波华翔董事会秘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未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到其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梦梦女士,28岁,研究生学历,会计与金融专业,2015年加入宁波华翔。2016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王雷先生,38岁,研究生学历,CPA,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曾任职苹果采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内控经理,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0-010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5日下午5:30在上海浦东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於树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提名的监事候选人全部当选,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选举於树立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召集人,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自2020年3月5日起至2023年3月4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