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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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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股权激励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2020-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股权激励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制定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筹划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形式及来源

经初步研究,本次激励计划拟采用限制性股票激励形式。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股份。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规模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权益总计不超过300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16,800万股的1.79%。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范围原则上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但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预计披露激励计划草案的时间

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在未来不超过6个月内,披露本次拟进行的激励计划草案。

五、股权激励计划尚需履行的程序及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将对该计划的内容及可行性进行充分讨论和论证,且该计划的方案从推出到实施尚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因此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激励对象名单、人数、激励规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业绩考核指标等事项,待公司充分研究讨论后,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后续的激励计划草案中予以明确,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在此过程中,本次股权激励的推出面临着诸多不确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