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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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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政策结构性调整的任务更显紧迫

2020-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杜静
  □杜静

保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是货币政策“稳健”与“有效”的动态化标准和持续性目标。这一过程中,我国货币政策结构性调整任务十分繁重与复杂,加上遭遇近期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完成这一任务则更显紧迫与必要。

我国经济在逾40年快速发展中,全部金融资产总量(M2)的增长快于经济总量(GDP)的增长,积累了货币政策结构性调整的趋势性压力。我国M2与GDP的比值,从2005年开始突破“1”,之后持续攀升并跨越“2”,到去年末已逼近“3”的水平。纵观全球,截至去年末,在发达国家或经济体中,除日本以外,这一比值保持在“1”上下,美国或欧洲国家基本维持在“0.9”的水平。在发展中国家或地区中,这一比值的平均水平也大致保持在“2”左右。

具体分析原因,市场中过快增长的流动性,使得流动性配置手段、方式在部分领域与环节上相对僵硬,不够灵活和精准。例如,僵尸企业占用大量的流动性,形成了对流动性“虚耗”;金融机构长期以来习惯并专注于国有企业、大型企业和资源垄断企业的资金需求服务,流动性配置因为过度集中化,造成资金在特定对象和领域的“虚多”;受外部监管和内部绩效考核的约束,金融机构常常通过增加流动性的方法来应对或解决棘手问题,形成流动性的“虚实”。

经济决定金融,金融反作用于经济。货币政策积累并存在的结构性问题,一方面使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有效性、及时性和灵活性受到影响;另一方面使货币资金发挥引领经济结构的价值导向功能遭遇挑战。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医疗医药行业在试剂、疫苗研发、生物医药和医疗设备等基础性环节与领域的供给不足,从另一个层面反映和预示了解决货币政策结构性矛盾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其实,不仅医疗医药行业,在我国其他行业,这种常态性领域与储备性领域不匹配甚至失衡的现象也同样存在。这就是当下货币政策结构性调整任务更显紧迫的主要原因。

货币政策结构性调整,要体现在稳健中保持灵活适度的基本原则。所谓稳健,就是要在过程中力求融资需求与供给能力的基本匹配,在平衡逆周期调控、风险程度等主要因素中,保持二者总量增速的基本一致,避免产生流动性“大水漫灌”等现象。所谓灵活适度,就是要更多地增强资金配置在手段、渠道、对象上的针对性、差异性和开放性,在结构性调整与优化中,实现资金配置的精细化与科学化。因此,面对结构性矛盾的叠加考验,实施货币政策的结构性调整,要在增强紧迫感中,注意运用全面、辩证和长期思维,统筹兼顾、分类施策、综合发力,既要注意解决过去货币政策结构性管控不够形成的弱项或短板,比如公共健康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不足、产业平衡中储备性生产能力较弱等问题,又要注意解决新情况、新变化给结构性调整提出的新课题,比如加大对新兴产业的流动性配置力度等,以保持货币政策结构性调整的针对性、差异性和精准性,变挑战为机遇。

从根本上讲,货币政策结构性调整要与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在优化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中,使资金配置的过程、方式、状态和结果,适应社会经济由重数量型增长转向高质量型发展的需要,并在特定对象、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基础手段上,发挥货币资金对社会经济转型升级的价值发现、价值引领和价值支撑作用。要通过调整货币资金的配置状态,以提升劳动生产率、产品利润率和增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运用为重点,改造和优化传统产业、行业和企业,形成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转化性力量。要对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先导、基础和支柱作用的产业和行业的流动性配置进行结构性倾斜,以提高资金整体使用效率为主要标准,推动和培育经济发展的新生和改变性力量。在此过程中,要果断做好僵尸企业的流动性结清工作,通过产能嫁接、人员分流、资产变卖和呆账核销等方式,彻底清除这一长期存在的流动性“漏斗”。要全面规划和调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第三产业的货币政策策略,通过货币政策的结构性调整,促使第三产业发展内在品质的提升。要注意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领域的流动性给予结构性救助,对商业零售、文体旅游行业以及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等,实施更多资金灵活配置的手段和方法。

货币政策结构性调整要力求长期性目标与过程性要求相统一。货币政策作为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工具,必须围绕经济发展及其变化来进行,保持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共生性关系,并在共生性中不断完成长期性目标与过程性要求的融合。保持“稳健”是长期性目标,做到“灵活适度”是过程性要求。这次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现,既对货币政策结构性调整提出了更为紧迫的过程性要求,同时又对货币政策长期性目标的完善提出了更加深刻的改进性内容。

货币政策结构性调整,是对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实体企业的共同考验。市场监管部门在充分利用和丰富各类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中,要保证多样化措施手段对主导目标的实现效果,强化过程与结果监管。金融机构要增强体现监管政策目标的坚定性,而且确保金融机构之间行为方式和标准要求的一致性和统一性,在内优化绩效考核,增强经营中收益与风险的平衡能力,在外改善与实体企业融资的融合方式,增加沟通手段与渠道,以体现货币政策结构性调整效力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各类实体企业是货币政策结构性调整的主体与基础,实体企业自身的结构性越好,货币政策结构性调整的空间才会越大,要在内在品质提升上适应市场流动性结构调整的需要,在改善资金使用整体效率中,使我国流动性结构不断向好、持续优化。

(作者系资深财经评论人、原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起草专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