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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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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0-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0-008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3月11日收到监事张良清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张良清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良清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3人的要求,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其辞职申请自送达监事会时生效。

鉴于张良清先生上述辞职,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监事会成员的补选工作。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增补监事事项,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送达全体监事。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20年3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监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原监事张良清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经审慎核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同意推荐、提名刘慧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本次增补监事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换届之日止。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监事会认为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候选人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监事辞职及增补监事事项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0年3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增补监事的公告》(2020-009号)。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张良清先生辞职申请。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3月13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慧,女,生于1978年。中国东北大学法学学士,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商业金融硕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历任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润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法务经理、爱屋吉屋(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务总监。2019年2月至今任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法务总监。

截止本披露日,刘慧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0-009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增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3月11日收到监事张良清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张良清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良清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3人的要求,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其辞职申请自送达监事会时生效。张良清先生辞去上述监事职务后,将不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良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本公司及监事会对张良清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工作表示感谢。

鉴于张良清先生上述辞职,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推荐刘慧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同意提名刘慧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公司将另行通知)。监事会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监事之情形。本次增补监事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换届之日止。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2020年3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08号)之附件。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0-010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12日(星期四)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来高科技产业园西区创远路36号院8号楼5层我爱我家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出席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数量795,587,1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831%(经2018年7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5日公司总股本为2,355,500,851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34,863,973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320,636,878股)。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数量568,953,1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17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226,634,0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60%。

4.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64,534,3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09%。

5.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琥、宋沁忆;

3.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我爱我家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