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3月1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

2020-03-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20-054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送达的《调查通知书》(编号:苏证调字201900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19年7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7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3)。随后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递交了《事先告知书回执》,并要求进行陈述申辩、举行听证。2019年7月12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听证通知书〉暨停牌进展的公告》,(详见公告编号:2019-145)。2019年7月23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听证通知书〉的公告》,(详见公告编号:2019-152),2019年8月13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延期举行听证会的通知〉的公告》,(详见公告编号:2019-162),2019年11月4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听证通知书》,告知公司于2019年11月19日上午9:30在证监会召开听证会。公司股票自2019年7月8日起停牌。

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50),公司于2019年7月26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54),公司于 2019年8月3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56),公司于2019年8月10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58),公司于2019年8月17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63),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64),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66),公司于2019年9月6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73),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80),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85),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90),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94),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99),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16),公司于2019年11月4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26), 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30), 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34), 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37), 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42), 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47), 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51), 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55), 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61), 公司于2020年1月7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公司于2020年2月5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公司于2020年2月12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公司于2020年3月4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披露了《关于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公司目前正积极开展相关调查,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20-055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通知》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于2019年9月17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宜兴市人民法院〈传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81), 公告中所提及的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农商行)的诉讼,已于近日收到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的(2019)苏0282民初10003号《民事判决书》。

康得新于2019年11月9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29),于2019年12月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46),公告中所提及的TCL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的诉讼,已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的(2019)京01执929号《通知》。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苏0282民初10003号《民事判决书》

(一)、本次判决的基本情况

原告: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民事判决书》的内容:

宜兴农商行与康得新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一案,宜兴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九十四条第(二)项、第九十七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1、解除宜兴农商行与康得新就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代码为101759003、债券名称为17康得新MTN001)达成的债券交易合同。

2、康得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宜兴农商行支付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本金30,000,000.00元及票据利息(以30,000,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2月15日起至2019年2月14日止,按年利率5.50%计算),并支付相应违约金(以该票据本金30,000,000.00元及对应的上述利息损失为基数,自2019年2月15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计算)。

3、解除宜兴农商行与康得新就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债券代码为101753016、债券名称为17康得新MTN002)达成的债券交易合同。

4、康得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宜兴农商行支付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本金30,000,000.00元及票据利息(以30,000,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7月14日起至2019年7月13日止,按年利率5.48%计算),并支付相应违约金(以该票据本金30,000,000.00元及对应的上述利息损失为基数,自2019年7月14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计算)。

5、驳回宜兴农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375,980.00元、诉前财产保全费5,000.00元,合计380,980.00元,由康得新负担。

二、(2019)京01执929号《通知》

北京一中院在执行TCL与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康得新仲裁裁决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对康得新持有的江苏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24%的股权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拍卖标的:江苏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24%的股权

拍卖标的权属所有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拍卖机构:“淘宝网”

拍卖时间:2020年4月16日10时至2020年4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9)苏0282民初10003号《民事判决书》为一审判决,并非终审判决,在诉讼审结之前,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019)京01执929号《通知》为公司持有的苏宁银行股权的拍卖,本次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司法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2019)苏0282民初10003号《民事判决书》;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01执929号《通知》;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