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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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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0-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7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3月19日上午9点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7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张茂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列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议程,并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8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3月19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希良先生主持,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9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规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具体情况如下: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三)审计计费

2019年财务审计报酬为108万元,2019年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23万元,两项合计为131万元。审计定价以资产总额的百分比为依据,综合考虑审计风险,审计工作量及人力资源成本等因素确定。2019年度,因公司新增APEX WEALTH JAPAN LTD.;(健盛日本公司)及JASAN THANH HOA KNITTING CO., LTD(越南清化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审计工作量增加,因此2019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与上一期(128万元)相比,增加了2.34%。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2020年3月1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二次会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并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财务外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0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提供专业的服务。

3、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已顺利完成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同时该所对本公司业务情况较为熟悉,我们同意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外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0年3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核之日止。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该议案需尚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0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3月31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张茂义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0年3月11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7,462,2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2%;通过杭州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9%,合计持有38.81%股份的股东张茂义,在2020年3月1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0年3月17日,公司收到张茂义先生《关于提议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张茂义先生提议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续聘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符合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临时提案的提案资格、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属于特别议案,属非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0年3月1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3月3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一路111号,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3月31日

至2020年3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一至议案八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交易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议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3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