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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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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发行公告

2020-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泰达股份 股票代码:000652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2019年3月14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387号文核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5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发行额度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

2、本期债券简称为“20泰达01”,债券代码为149081。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为1,5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本期债券不向发行人股东优先配售。

4、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9月30日)期末净资产为562,462.99万元(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84.24%,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1.96%;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9,336.37万元(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086.84万元、29,978.08万元和30,944.18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本期债券由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6.50%-7.5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3月23日(T-1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3月24日(T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0、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3、本期债券不符合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规定,不参与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募集说明书》。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15、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6、发行人为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简称:泰达股份,股票代码:000652),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股票处于正常流通状态,不存在因业绩重大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而影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条件的事项,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简称“20泰达01”。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协商一致后决定最终发行规模。

4、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公司债券拟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合格投资者以现金认购。本期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回售登记期: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0、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金额的本金。

11、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2、付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3、发行首日及起息日:本期债券的发行首日为2020年3月24日,起息日为2020年3月25日。

14、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5年每年的3月25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3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5、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5年3月25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3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6、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0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24日止;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0年3月25日至2023年3月24日。

17、担保安排:本期公司债券由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8、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1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2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21、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2、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簿记建档方式发行,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由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23、承销方式:本期债券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4、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25、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后,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利率询价确定利率区间后,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26、上市交易场所:本期债券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

27、上市安排: 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主体评级AA-,不符合质押式回购安排的规定。

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2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9、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6.50%-7.50%,最终的票面利率有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上述利率区间范围内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20年3月23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20年3月23日(T-1日)14:00-17:00将《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1)以及附件2至附件4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每一合格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3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主承销商另有规定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20年3月23日(T-1日)14:00-17:00间将以下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1)《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1);

(2)《合格投资人确认函》(见附件2)

(3)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4)《投资者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

(5)《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见附件4);

(6)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机构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主承销商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申购传真:010-59393130

备用传真:010-59393270

咨询电话:010-59355536、010-59355538

如遇传真机堵塞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干扰等其他情况,经簿记管理人同意,投资者可将上述申购文件清晰扫描件(用印版PDF)发送至簿记建档专用邮箱,邮箱地址为fzcxbjdcm@foundersc.com。发送后请与簿记室电话确认,上述行为视为与传真具有同等效力。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20年3月24日(T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5亿元,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20年3月24日(T日)至2020年3月25日(T+1日)。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20年3月23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参与网下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20年3月23日14:00-17:00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1);

(2)《合格投资人确认函》(见附件2)

(3)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4)《投资者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

(5)《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见附件4);

(6)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机构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申购传真:010-59393130

备用传真:010-59393270

咨询电话:010-59355536、010-59355538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簿记管理人同意不得撤回。每家机构投资者原则上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提交多份的(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经由机构投资者与簿记管理人沟通确认后,经簿记管理人同意方视为有效,否则视为最后到达的有效,其前的视为无效。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条件下,原则上按照边际量等比例进行配售,同时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经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协商,可根据上述配售原则确定的配售结果进行调整。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须在2020年3月25日(T+1日)15: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20泰达01 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北京安华支行

银行账号:321140100100110863

大额支付行号:309100003245

联行行号:309100003245

开户行联系人:王苏

银行查询电话:010-64450942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获配的合格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网下签订的《认购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向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簿记管理人有权要求获配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按照违约部分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五、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募集说明书》。

六、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

发行人: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62号MSD-B1座16层

法定代表人:胡军

联系人:李志勇

电话:022-65175687

传真:022-65175601

2、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盘古大观A座41层

法定代表人:陈琨

联系人:丁曼卿

电话:010-59355488

传真:010-56437017

发行人: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17日

附件1: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附件2

合格投资人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 )中勾选

(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 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一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两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

(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 )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前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 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否()

机构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投资者基本信息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资金账号/客户号:

附件4: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方式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八、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风险。

九、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十一、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举的其他有关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

十二、本期债券按照监管机构相关要求,将本期债券风险等级定为“R4”。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由上述可见,债券投资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您在进行交易时存在盈利的可能,也存在亏损的风险。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从事债券认购和交易的全部风险及全部情形。您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识,认真考虑是否进行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交易。

本人(机构)对上述内容已经充分理解,在投资本期债券时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投资者(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要传真至主承销处,但应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部分,投资人在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2、每个品种最多可填写5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

3、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4、每一申购利率对应单一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申购人新增的投资需求,非累计;

5、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6、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00% -5.1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等于5.1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4,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10%,但高于或等于4.70%时,有效申购金额1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70%,但高于或等于4.50%时,有效申购金额9,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50%,但高于或等于4.10%时,有效申购金额5,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1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7、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8、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递、送达一概无效。传真:010-59393130。备用传真:010-59393270。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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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