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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7版)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

2020年3月19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 刘晓丹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提名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银保监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晓丹

2020 年3月19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 陈继忠、林婷懿、胡家骠、姜旭平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提名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银保监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继忠、林婷懿、胡家骠、姜旭平

2020 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公告编号:2020-007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3月20日在上海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副主席季正荣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4人,其中:监事会主席朱永红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书面委托季正荣出席会议并表决。本次监事会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要求,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现场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本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在公司A股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经过董事会审议,同时财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基础上,监事会认为:

1.公司A股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A股2019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A股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 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股2019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在公司H股2019年年度报告经过董事会审议,同时财务报告经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基础上,监事会认为:

1.公司H股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H股2019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H股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尽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2019年及2019年度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潘艳红任中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俞斌任中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卫东任中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名鲁宁先生、鲁国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次监事会换届要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部分监事还需要通过中国银保监会的资格审查,在监事会换届完成前,第八届监事会仍然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23 日

附件:

鲁宁先生简历

鲁宁先生,1968年9月出生,现任本公司监事、太保产险监事、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资产部部长。目前鲁先生还担任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云南花卉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鲁先生曾任上海红塔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红塔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红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昆明红塔大厦有限公司董事长、昆明红塔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红塔体育中心有限公司董事、云南中维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昆明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云南烟草集团兴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昆明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酒店地产部部长,云南烟草兴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云南红塔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中山市红塔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鲁先生拥有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房地产经济师职称。

鲁国锋先生简历

鲁国锋先生,1969年2月出生,现任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财务管理部总经理。目前鲁先生还担任上海久事金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上国投资产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久事罗斯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九海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鲁先生曾任上海久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上海智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久事公司资产经营部经理、综合发展部经理、投资发展部经理、综合策划部总经理,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久事公司董事会秘书等职务。

鲁先生拥有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会计师职称。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公告编号:2020-008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公司2019年12月31日考虑分出业务后的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合计约人民币80.77亿元,减少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12个月期间的利润总额合计约人民币80.77亿元。

一、概述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公司2019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对上述有关假设进行了调整。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3月20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

公司2019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对上述有关假设进行了调整(主要是调整部分产品疾病发生率假设),上述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的变动计入本年度利润表。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19年12月31日考虑分出业务后的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合计约人民币80.77亿元,减少2019年度的利润总额合计约人民币80.77亿元。

2、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三、独立董事对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和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保监会”)相关规定并基于有关假设所作出的合理调整;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对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和原保监会相关规定并基于有关假设所作出的合理调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出具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下转3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