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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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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9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6日通过专人送出、传真、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3月21日在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47号光大国际贸易中心二层西侧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南桂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为增强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成功发行的偿债保障,节约财务成本,公司拟与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再担保”)签订《担保服务协议》,约定广东再担保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担保额度内公司债的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同时,公司拟与广东再担保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约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赛隆药业(长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赛隆”)、湖南赛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同时长沙赛隆以名下位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长龙街道)红枫路1号研发中心办公楼103等3套土地及上盖物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反担保。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核准范围内办理上述反担保相关事项并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为增强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成功发行的偿债保障,节约财务成本,公司拟与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签订《担保服务协议》,约定广东再担保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担保额度内公司债的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南桂先生和唐霖女士拟与广东再担保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且实际控制人蔡南桂先生拟与广东再担保签订《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约定提供不低于0.8亿元市值的赛隆药业(002898.SZ)的限售股质押反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且无担保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信城开珠海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建设公司总部及研究院的议案》

由于公司缺少商业办公项目的开发建设经验和开发资金,为推动项目建设,拟与中信城开珠海投资有限公司合作进行公司总部及研究院开发建设,公司将在保证公司总部及研究院办公场地的前提下,与中信城开珠海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合作开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中信城开珠海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建设公司总部及研究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7)。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0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3月21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产业基地红枫路1号湖南赛隆药业(长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0年3月16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达文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会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向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将增强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的偿债保障,推动本次债券的顺利发行。本次提供反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提供反担保的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于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事项。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3票,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将增强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的偿债保障,推动本次债券的顺利发行。本次提供反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提供反担保的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于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事项。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3票,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1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2020年拟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人民币1.5亿元),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包括但不限于疫情防控相关的支出)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为增强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成功发行的偿债保障,节约财务成本,公司拟与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再担保”)签订《担保服务协议》,约定广东再担保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担保额度内公司债的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同时,公司拟与广东再担保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约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赛隆药业(长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赛隆”)、湖南赛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隆生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同时长沙赛隆以名下位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长龙街道)红枫路1号研发中心办公楼103等3套土地及上盖物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反担保。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核准范围内办理上述反担保相关事项并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资产抵押具体情况如下:

广东再担保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反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684460701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1号粤财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刘祖前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拾亿陆千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02月17日

经营范围:开展再担保业务;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三、反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拟与广东再担保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湖南赛隆药业(长沙)有限公司、湖南赛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2.乙方: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

3.担保范围:公司依据《担保服务协议》应当承担的全部债务以及本合同项下应由公司承担但实质上由广东再担保垫付的其他费用。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

(1)对公司应履行的《担保服务协议》项下的支付担保费等义务,保证期间为公司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2)对公司应支付广东再担保的代偿款、赔偿款、逾期利息等的保证期间,为广东再担保向债券权利人承担担保责任或赔偿责任之日起2年;

(3)对公司负有的《担保服务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保证期间为广东再担保向公司主张该项权利之日起2年。

(二)拟与广东再担保签署《抵押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湖南赛隆药业(长沙)有限公司

2.乙方: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

3.质押物: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长龙街道)红枫路1号研发中心办公楼103等3套土地及上盖物

4.担保范围:公司依据《担保服务协议》应当承担的全部债务以及本合同项下应由公司承担但实质上由广东再担保垫付的其他费用。

5.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四、反担保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全资子公司为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将增强债券成功发行的偿债保障,推动本次债券的顺利发行,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6,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9%。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六、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事项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向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本次债券的顺利发行,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意本次反担保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向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将增强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的偿债保障,推动本次债券的顺利发行。本次提供反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提供反担保的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于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全资子公司为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将增强债券成功发行的偿债保障,推动本次债券的顺利发行,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为非公开发行债券提供反担保的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反担保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2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2020年拟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人民币1.5亿元),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包括但不限于疫情防控相关的支出)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为增强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成功发行的偿债保障,节约财务成本,公司拟与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再担保”)签订《担保服务协议》,约定广东再担保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担保额度内公司债的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南桂先生和唐霖女士拟与广东再担保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且实际控制人蔡南桂先生拟与广东再担保签订《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约定提供不低于0.8亿元市值的赛隆药业(002898.SZ)的限售股质押反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且无担保费用。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蔡南桂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持有本公 司股份81,833,5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15%。 唐霖女士,为蔡南桂先生之配偶,持有本公司股份9,092,6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8%,并任公司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蔡南桂先生和唐霖女士为公司关联人。

本次公司接受关联人担保,属于关联交易,公司及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且无担保费用,为偶发性关联交易。

三、反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实际控制人拟与广东再担保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蔡南桂、唐霖

2.乙方: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

3.担保范围:《担保服务协议》项下公司应当承担的全部债务。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

(1)对公司应履行的《担保服务协议》项下的支付担保费等义务,保证期间为公司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2)对公司应支付广东再担保的代偿款、赔偿款、逾期利息等的保证期间,为广东再担保向债券权利人承担担保责任或赔偿责任之日起2年;

(3)对公司负有的《担保服务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保证期间为广东再担保向公司主张该项权利之日起2年。

(二)实际控制人拟与广东再担保签署《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蔡南桂

2.乙方: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

3.质押物:蔡南桂先生持有的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不低于0.8亿市值的股票。

4.担保范围:《担保服务协议》项下公司应当承担的全部债务。

5.担保方式:质押担保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蔡南桂先生及唐霖女士此次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 保,有利于本次公司债券的顺利发行,支持了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 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南桂先生和唐霖女士与公司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如下:

1.为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人民币4,000万元、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城支行申请人民币6,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为实际控制人蔡南桂先生和唐霖女士提供反担保,不产生任何担保相关费用。

2.其他关联交易的金额约为2.57万元。

六、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提交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相关详细资料,经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判断,认为:此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有助于公司筹措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资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实际控制人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公司筹措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资金,有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交易内容遵循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将增强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的偿债保障,推动本次债券的顺利发行。本次提供反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提供反担保的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于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事项。

4.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事项已经我们事先认可,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有助于公司筹措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公司及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且无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3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信城开珠海投资有限公司

合作建设公司总部及研究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信城开珠海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建设公司总部及研究院的议案》。由于公司缺少商业办公项目的开发建设经验和开发资金,为推动项目建设,拟与中信城开珠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城开”)合作进行公司总部及研究院开发建设,公司将在保证公司总部及研究院办公场地的前提下,与中信城开进行合作开发,具体情况如下:

1.合作对方简介

名称:中信城开珠海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九洲大道西2156号永泰安大厦7层

法定代表人:吴治国

经营范围:城市运营、城市更新、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金融、管理输出(代建)等。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信城开珠海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合作内容

公司与中信城开就公司总部及研究院项目合作拟从以下内容展开:

2.1双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并以项目公司参与竞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如项目公司竞得项目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则由双方共同按照约定以项目公司名义对目标项目进行开发建设并按约定获取收益。

2.2项目公司初始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1,000万元,在项目公司设立时以公司认缴出资比例占注册资本的51%为前提,剩余49%可由可由中信城开以及中信城开或其关联方另行设立的投资基金分别持有(中信城开以及投资基金以下统称“中信方”)。

2.3项目公司参与项目地块竞买需要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由中信方向项目公司提供股东贷款用于支付。在中信方向项目公司发放用于支付竞买保证金的股东贷款前,公司应与中信方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约定公司以持有的项目公司全部股权(即项目公司51%股权)为中信方向项目公司提供的股东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2.4公司除向项目公司实缴其认缴的注册资本外,不再向项目公司投入任何资金。

2.5竞拍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届时可通过中信方增资或者股权转让的方式,使中信方获得项目公司的51%股权,但增资/股权转让的价格应根据项目公司当时的评估价值确定。

2.6在项目公司具备融资条件后,项目公司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发贷款或者通过其他外部融资渠道取得开发资金。

2.7目标项目建成后,部分普通办公物业和若干车位的使用权按双方约定移交给公司占有、使用。除约定的部分普通办公物业及车位、公司对项目公司的股东投入外,项目公司的剩余资产、利润全部归中信方所有。

上述内容以公司与中信城开最终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处理前述2.1-2.7项内容及相关合作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中信城开签订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如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制度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合作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引入中信城开进行合作,是互利互信,优势互补,将便于公司总部和研究院建设地块的顺利开发,促进规范化运作,符合公司的利益和发展需要。

项目建成后,可以满足公司对经营场地的需求,有利于公司顺利开展各项经营活动,有利于公司吸引人才,对公司扩大经营规模从而实现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目标及公司可持续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本次合作尚未签署协议,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具体事项将在明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项目建设实施须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等前置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本次合作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如项目顺利建成,公司持有的物业将作为公司总部及研究院的办公场地,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不构成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4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0年4月7日在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47号光大国际贸易中心二楼西侧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0年4月7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4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47号光大国际贸易中心二楼西侧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与中信城开珠海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建设公司总部及研究院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会议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日前用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地点:2020年4月2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00一16:00,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3.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谭海雁 李倩雯

(2)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47号光大国际贸易中心二层西侧

(3)邮政编码:519015

(4)电话:0756-3882955

(5)传真:0756-3352738

(6)电子邮箱:ir@sl-pharm.com

4.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本次股东大会期间,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3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98

2.投票简称:赛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赞成、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所获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0年4月7日召开的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个人意愿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1、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受托人是否可以按个人意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