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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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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0-012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24日以邮件等形式发出,并于2020年3月25日下午13:00时至16:00时在本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秦亮先生和周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0年4月10日下午14:30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0-013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两名董事的辞职事项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3月23日收到现任董事吴玉杰先生和阚永海先生的辞职报告:吴玉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阚永海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两名董事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董事会正常运行,两人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吴玉杰先生和阚永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吴玉杰先生和阚永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对吴玉杰先生和阚永海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提名补选董事的事项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后,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秦亮先生和周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任期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秦亮,男,中国国籍,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自2006年以来一直从事审计与投资工作,曾任德龙集团投资总监;自2018年至今在北京裕成德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总监。

秦亮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顺,男,中国国籍,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自2008年~2013年在北京北仪创新真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和清华大学精仪系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单位从事研发工作,自2014年~2018年从事投资工作,曾任德龙集团投资总监。自2018年至今在北京裕成德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周顺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0-014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3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0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3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大会审议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1.00非独立董事补选

1.01补选秦亮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补选周顺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议案相关事项说明

1、以上议案的相关内容和决议公告详见公司2020年3月2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2、议案1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三)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登记、信函登记。

(四)登记时间:2020年4月8日、4月9日(上午9:30至下午16:00)。

(五)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受托人请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文件到场,法人授权等相关文件均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七)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0层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51

联系电话:(028)68539558 传真:(028)68539800

联系人:宋晓萌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公司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为“360593”,投票简称为“大通投票”。

(三)股东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3”,投票简称:“大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2名(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生)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对大通燃气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见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单位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