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3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公告

2020-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镇海股份”)近日接到股东万乘私募基金关于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万乘私募基金近期获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其已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有关手续,将万乘私募基金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0,506,6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3%)转入万乘私募基金在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该部分股份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截至本公告日,万乘私募基金共持有公司股份 10,506,654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3%。其中,累计存放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公司股份为10,506,654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6.03%。

特此公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委合资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

重油加工工程主体装置EPC项目

第四标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3月25日,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总承包的中委合资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主体装置EPC项目第四标段(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正式开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3年4月取得中委合资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质原油加工工程主体装置EPC项目第四标段的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暂定合同价为13.24亿元,并已于2013年7月开工建设。后来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计划调整影响,该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缓。2018年10月31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中委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项目核准变更(粤发改产业函【2018】5524号),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化分公司。2019年4月9日,中委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质原油加工工程(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获得批复。根据总体设计批复,中委合资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质原油加工工程主体装置EPC项目第四标段的建设内容和合同金额有所调整。调整后合同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1)工程名称:中委合资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主体装置EPC项目第四标段

2)工程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大南海国际石化工业园

3)项目规模:

a) 七联合装置综合部分(2700)、18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Ⅰ(2701)、

18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Ⅱ(2702)、18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Ⅲ(2703)、18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Ⅳ(2704)、6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2705)、350吨/小时酸性水汽提装置(非加氢型)(2706)、350吨/小时酸性水汽提装置(加氢型)(2707)、1000吨/小时溶剂再生装置(加氢型)(2708)、1500吨/小时溶剂再生装置(非加氢型)(2709)、酸性水罐区和液硫罐区(2710);

b) 7#含油污水预处理站(2791);七联合变电站(2786);七联合机柜室(2781);

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化分公司签订了中委合资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主体装置EPC项目四标段总承包合同。签署合同价款为1,547,465,623.73元人民币(不含税),大写:壹拾伍亿肆仟柒佰肆拾陆万伍仟陆佰贰拾叁元柒角叁分;税金180,167,584.27元人民币,大写:壹亿捌仟零壹拾陆万柒仟伍佰捌拾肆元贰角柒分。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披露的《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中委合资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主体装置EPC项目第四标段总承包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工作范围

以各主项批复的基础设计文件作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各单项工程的详细设计、采购和施工,以及配合业主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开车和性能考核等工作;完成竣工资料的编制;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

(二)合同工期

中委合资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主体装置EPC项目第四标段根据各单项工程计划中交时间确定履行期限。工程各子项将于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陆续中交。

三、项目进展情况

2020年3月25日上午,公司依据经业主审批同意的《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和《工程开工报审表》,在项目现场举行了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七联合硫磺回收联合装置(EPC)主体土建及安装工程开工仪式。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的履约将对公司当期和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2、本项目的履约将持续扩大公司在硫磺回收、环境保护等细分领域的技术优势和竞争优势。

3、本项目的履约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约上述合同而对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中委合资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主体装置EPC项目第四标段合同价款为暂列额,结算时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批复的概算为准,如遇批复概算调整,将导致合同结算价格相应调整的情形。

2、因中委合资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主体装置EPC项目第四标段建设及采购周期较长,材料设备及人工成本可能存在较大波动,对工程建设成本造成一定影响。

3、中委合资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主体装置EPC项目第四标段合同建设工期和运营周期较长,工程费基数较大,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出现工程延期、缓建等情形,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 报备文件

(一)项目开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