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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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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008 公司简称:连云港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429,100.6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49,121,188.19元,减去2018年度利润分配10,042,981.89元及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1,942,910.06元,2019年度实际可用于分配给上市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为356,564,396.87元。

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数,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0,916,912股,每10股分配0.02元现金红利。

另,根据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已实施股份回购金额(不含交易费用等)25,267,074.19元视同现金分红,纳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本报告期不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于2001年10月成立,目前经营范围为: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为旅客提供候船及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船舶港口服务业务经营(仅限为船舶提供岸电);普通货运;港口机械、设施、设备租赁、维修服务;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制造、安装、维修;工索具制造、销售;散货包装服务;实业投资。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发生变化,核心业务为海港码头货物的装卸、堆存及港务管理业务。

公司拥有28个通用和专业化泊位,参股经营3个通用泊位、4个集装箱泊位,合营两条中韩客货班轮航线。作业的货种主要有铁矿石、煤炭、有色矿、红土镍矿、钢铁、胶合板、机械设备、粮食、氧化铝、焦炭等。历经多年发展,公司氧化铝进口接卸份额稳占国内第一,工程机械出口排名全国第三,同时在胶合板出口、活畜进口接卸领域打造了优质的服务品牌。

(二)业绩驱动因素

一是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走势决定了整个港口行业告别了以往高速增长局面,增速放缓。二是公司经济腹地集疏港货物的生成量直接决定了生产经营的规模和业绩。三是公司硬件功能提升和服务范围、服务模式的拓展,是驱动业绩不断向好的内生动力。四是港口港际之间的充分竞争,不断增加新市场开拓和现有市场份额固守的难度。

(三)行业发展情况说明

公司从事的港口行业属于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是衡量经济走势的晴雨表。港口行业的发展状况与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状况、国际贸易开放自由程度、地缘政治稳定趋势等因素密切相关。

近年来,全球经济增长基础并不稳固,经济政治形势更加错综复杂,全球贸易摩擦加剧。我国进出口总额虽持续上升,但增幅却逐渐减小,2017-2019年,我国进出口总额分别为27.79万亿元、30.51万亿元及31.54万亿元,同比增加14.2%、9.7%及3.4%。随着国民经济由追求高速度的发展转向中低速高质量的发展,港口吞吐量增速有所趋缓,2017-2019年,我国主要港口货物吞吐量分别为126.44亿吨、133.45亿吨、139.5亿吨,同期,增速分别为6.4%、2.9%、8.8%。

具体来看,进入2019年后,我国主要港口货物吞吐量呈现增长态势,主要是因为内贸受海铁联运、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带一路”的深入执行及“散改集”等利好因素驱动从而呈现增长。但内贸的增长能否持续拉升我国主要港口货物吞吐量仍有待观察。

分港口来看,近年来我国规模以上港口货物吞吐量及集装箱吞吐量增速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或者下滑,个别港口甚至连续出现负增长,主要系受同港口群内其他港口竞争影响,以及受腹地经济及政策因素影响,部分港口增速变动较大。

港口是综合交通运输枢纽,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和重要支撑,在我国国家战略性政策中被赋予了重要地位。“十二五”至“十三五”期间,伴随着“一带一路”政策的出台,我国陆续出台了多项港口发展规划及行业发展指引性文件。具体来看,海洋经济发展布局及海陆联运多次出现在国家级政策性规划文件中;同时,随着各地港口资源整合的深入推进,为化解行业内垄断现象及恶性竞争现象,我国政府不断对港口行业的收费制度进行市场化改革,自2017年发布港口收费计费办法后,2019年3月,交通运输部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再次修改港口收费计费办法,办法中进一步降低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引航(移泊)费、航行国内航线船舶拖轮费的收费标准并要求港口经营人、引航机构等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落实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根据通知及时调整对外公示的收费项目名称和收费标准。

国家在战略和规划层面明确港口未来的发展方向,要求港口生产能力由单一的码头、航道建设拓展至港口及其集疏运系统建设,并强调港口向信息化、智能化、综合化方向发展,我国港口行业整体面临的政策环境趋好,为整个行业进一步发展奠定了政策基础。

在相关政策的引领下,我国港口行业整体发展已进入新征程,以往港口发展主要依靠货物吞吐量的自然增长,当前寻求高质量的增长成为港口行业发展的新目标。从现状来看,港口面临着相同的困境:国内港口竞争严重,经济腹地交叉的临近港口间竞争更为激烈。

整体来看,受全球经济放缓及贸易摩擦加剧带来的影响,近年来我国进出口贸易增幅有所回落,进出口贸易增长的弱化拖动港口货物吞吐量同步波动下降。但受益于关于建设世界一流港口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港口行业的整体规范化逐步提升,我国港口企业的自身造血能力有所增强。未来,随着投融资政策及经营环境的进一步改善,我国港口企业整体经营将保持稳中可控的态势。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支付了14连云港2018年3月20日一2019年3月19日期间的利息3319.23万元;于2019年12月10日支付了15连云港2018年12月10日一2019年12月9日期间的利息3,248万元。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债券付息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1、临2019-053)。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诚信对14连云港公司主体和本期债券的跟踪评级均为AA;对15连云港公司主体和本期债券信用评级均为AA,报告期内评级结果未发生变化。

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中诚信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为15连云港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三大报发布持续跟踪评级结果公告,请投资者届时关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公司紧扣“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工作主线,围绕“三年行动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不断强化主体作用发挥,生产经营和资本运作双轮并驱,深化改革与管理改进齐抓共管,全年完成吞吐量5811.78万吨,实现营业收入14.25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81.53万元。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 两级合力攻坚市场,主体货源增量增收

2019年,公司建立实施一把手跑市场责任制,两级联动强化市场营销,公司主要领导亲自走市场,积极争揽货源。公司强化网格化市场开发机制,完善揽货激励政策,为主体货源稳量、新货源开辟提供了坚实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实现了量效并举。主要表现在:

(1)大宗支柱散货稳中有升。铝矾土持续增长;煤炭货种高位攀升,东方分公司搭建了煤炭交易平台,促进上下游客户对接。化肥进口业务翻番,苏鲁豫地区份额显著提高。“散改集”稳定上量,碱粉、石油焦等新货源均有不同程度增量。

(2)高费率件杂货成果丰硕。滚装航线、航次、出口齐头并进,顺利开辟“郑州一连云港”铁路运输汽车业务模式,新辟欧线、澳线等5条滚装班轮航线。年内五度刷新出口机械车辆月度出口纪录,逐步将我港打造成为上汽国际郑州公司主要出海口。杂货航线运力增强,工程设备出口借力海外项目稳定增长,风电设备、盾构机等重件货物明显增加;多个海外项目启动,拉动管桩、玻璃钢管等高费率杂货上量。

2 综合改革深入推进,业态拓展成效初显

公司结合2019年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和新要求,制定印发了《港口股份公司2019年度深化东方分公司改革行动方案》,重点围绕继续落实资源整合、劳务用工制度改革和机构优化、功能调整和业态拓展重点任务目标,持续深入推进改革工作实施。年内改革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

(1)资源共享深度融合。整合市场资源,进一步增强营销体系和品牌建设;生产资源合理规划,建立容错试错机制,推进共享共用常态化。完成59#泊位划转至墟沟东工作,设施设备匹配度增强,有效堆场面积增加约3000平方米,综合堆存能力提升约3%,焦线装车能力进一步提升,昼夜装车量最高达到380节。配合滚装业务布局,组织扩充作业队伍,各片区司机机动调配,有力保证了船舶作业效率;进一步强化外租资源体系管理,生产补位作用明显,部分资源紧张状况得到缓解。

(2)用工改革有序实施。薪酬改革围绕“分清层次、倾向一线、导向绩优”的原则,先后完成了一线计件人员装卸定额、外付装卸转运定额统一工作;推动二线服务保障单位工资总额承包;现场管理部门薪酬与绩效挂钩、综合管理部门实施管理目标考核。用工制度改革有序实施,推动劳务派遣向劳务承包转型,妥善解决混岗问题。

(3)新业态打造稳步推进。先后完成了江苏新陇海供应链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制定和组织机构架设,并针对煤炭贸易和货物熏蒸等业务开展进行了调研评估等工作。马飞板租赁、汽车熏蒸和热卷卸船、煤炭品质检测服务及物流运输等业务的开展,为公司在后续的业态拓展和增收创效方面起到了积极有益的影响。

3 资本运作富有成效,资产结构不断优化

一是为稳固投资者预期和市场信心,公司于2018年11月启动股份回购工作。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091.69万股,顺利完成预期目标。

二是为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向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了78,611,111股股份,募集资金净额278,969,999.60元,已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三是为进一步改善公司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携手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了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市场化债转股工作,于9月底顺利完成该项工作,股权融资共募集资金5亿元,有效降低了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融资成本,提升了公司未来融资能力,财务弹性增强。

四是拓展融资渠道,做好资金保障。2019年度,资金市场相对宽松,公司及时调整债务结构,分别注册完成10亿元中期票据和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适时启动并发行了4.5亿元三年期中期票据和5亿元超短融资券。

4 服务功能提档升级,综合能力再上台阶

一是夯实品牌,拓展交割仓库业务。公司自开展期货交割仓库业务以来,持续完善业务操作规范,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树立服务品牌。2019年公司再次获得大连商品交易所年度“优秀交割仓库”荣誉称号;借助江苏自贸区获批契机,与大连商品交易所就在连云港港设立黄豆交割库和铁矿石保税交割库的相关事宜进行接洽交流。

二是强化保障,做好资产管理工作。为充分发挥东方公司资源统筹平台作用,公司组织开展了设施设备集中清查工作,形成相应处置方案。

在设施设备建设投入方面,完成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氧化铝、散化肥泊位技术改造工程的交工、环保、安全、职业卫生、通航、质量评定等各专项验收工作;完成连云港港61#泊位散化肥装卸工艺改造工程仓库排风系统改造现场建设,并顺利交工。完成马腰作业区302库和4#-6#泊位等老旧设施的检测、加固设计及招标等各项工作,现场施工有序推进。

三是创新改进,推进信息化建设。2019年初,全面预算系统二期功能上线运行,通过对公司目前在用系统的数据梳理和统一标准录入,实现了分货种分作业流程的分析,进而有助于公司更加合理高效地调整优化作业流程和生产组织;生产业务管控平台顺利在各作业区上线并开展试运行。商务委托、调度派工、保管理货、作业票审核、单证计费和汽车作业管理统计功能等的应用和完善,显著优化了公司生产条线的运作管理模式,在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公司重新修订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财政部于2019年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其他应收款”项目,应根据“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数填列。其中的“应收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应收回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回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应收利息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 “其他应付款”项目,应根据“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数填列。其中的“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

具体的影响金额及详细说明见《2019年年度报告》之“第十一节、五、42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五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