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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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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0-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20-034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3月27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广州圆大厦32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其中,7名董事出席现场会议,2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2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奕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00万吨钾长石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氯碱化工副产品,治理污染,公司控股子公司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拟以自筹资金57,681.84万元投资建设年产100万吨钾长石综合利用项目,在公司自主研发的土壤调理剂系列产品基础上,充分发挥土壤改良与该项目的协同效应,进一步延伸公司“大环保”板块布局,构建新型肥料生产循环经济产业链,完善公司的产业体系,实现特色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

本次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00万吨钾长石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投资预计总体经济效益较好,预计将为公司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00万吨钾长石综合利用项目的公告》(临2020-036)。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变更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0-037)。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现场会议将于2020年4月22日下午召开。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0-038)。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20-035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3月27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广州圆大厦32楼会议室召开。应亲自出席监事5名,实亲自出席监事5名,其中,2名监事参加现场会议,3名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增先生主持,经认真讨论和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充分和合理的理由,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必要的资质和独立性,并且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监事会同意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变更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0-037)。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20-036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00万吨

钾长石综合利用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拥有“氢能源、新材料、大环保、交易所”四大业务协同发展的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为充分利用氯碱化工副产品,治理污染,公司控股子公司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达茂稀土”)拟以自筹资金57,681.84万元投资建设年产100万吨钾长石综合利用项目,在公司自主研发的土壤调理剂系列产品基础上,充分发挥土壤改良与该项目的协同效应,进一步延伸公司“大环保”板块布局,构建新型肥料生产循环经济产业链,完善公司的产业体系,实现特色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

该项目投资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100万吨/年钾长石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地址:达茂稀土工业园

建设单位: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计划: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新达茂稀土100万吨/年钾长石综合利用项目,建设钾长石型矿物质肥料生产线,设计年生产能力100万吨。

项目周期:在统筹安排、合理交叉的情况下,本项目建设完成共需3年。

预计经济效益:正常生产年销售收入为91,500.00万元、利润总额13,037.95万元。预计项目投资回收期5.10年(税后)。

该项目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新达茂稀土为公司持有8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稀土”)持有新达茂稀土20%股权。

新达茂稀土是集稀土选矿、冶炼、分离深加工于一体的大型稀土生产企业,是我国最早从事稀土加工分离的企业之一,拥有丰富的稀土镧、铈、镨、钕、钷、钐、铕、钆、铽、镝、镱、镥等原材料提取和应用开发优势,并将稀土储氢材料、稀土助剂、稀土催化剂和稀土在其他新材料中的应用开发和推广作为未来发展重点之一。稀土产业在我国有较好的发展前景,稀土产品具有广泛的市场需求,与公司大环保产品、PVC新材料、稀土储氢业务具有较好的协同效应。

钾长石为稀土开采过程中的伴生产品,钾是“肥料三要素”之一,我国土壤中的钾缺失严重,钾的需求量很大。我国钾资源相对短缺,总体储量仅占全球储量的5%左右,尽管近些年产量有较大的增长,但我国钾肥对进口的依存度仍然保持较高水平。目前用于生产钾肥的可溶性钾盐十分缺乏,而不溶性含钾矿石资源非常丰富,钾长石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种。钾长石矿是含钾量较高、分布最广、储量最大的非水溶性钾资源,分子式为KAlSi3O8,平均二氧化硅含量64.70%,氧化钾含量11.63%,其储量约达79.14亿吨,按平均含量折算成氧化钾储量约为9.20亿吨,储量丰富,是最具优势的非金属矿产资源。因此,研究如何将钾长石矿源转化为可溶性钾,添加到矿物质肥料中,从而改善土壤中钾的缺失,对我国农业的发展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项目采用公司自主研发的新技术、新工艺,应用成熟先进的设备,以钾长石、电石渣等天然矿物质为主要原料,经过高温煅烧、萃取加工等工艺,生产高效、环保的钾-硅-钙型矿物质肥料。

该项目产品有极其显著的“保水、增肥、透气”三大土壤调理性能,能够打破土壤板结、疏松土壤、提高土壤透气性、降低土壤重金属污染,促进土壤微生物活性、增强土壤肥水渗透力;具有改良土壤,保水抗旱,增强农作物抗病能力,提高农作物产量,改善农产品品质等功能,大幅度提高植树成活率和农产品产量;改善农林产品品质,恢复农林产品的天然风貌。该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对建立循环经济和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影响

1、解决钾肥资源供应不足,构建新型肥料生产循环经济产业链的需要。

我国钾资源和钾肥严重不足,影响氮、磷肥效的发挥,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因素之一。本项目将富钾岩石中的主要元素和微量元素整体转化成能被植物吸收的新型矿物肥料,革新了传统的单一元素化肥或简单几种元素复合化肥的概念。将有助于解决钾肥资源供应不足的问题,构建新型肥料生产循环经济产业链。

2、充分利用工业废渣,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工作的需要。

本项目研究开发出一种利用工业废渣与钾长石等不溶性钾矿经反应生产含钾复合肥料的新型技术。肥料中氧化钾的含量大于3%,二氧化硅的含量大于25%,氧化钙的含量大于15%,并含有多种作物所需要的微量元素成分。生产原料来源有保障,建设条件满足项目需求。该肥料中无对环境不友好的成分,可安全施用,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的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

本次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00万吨钾长石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预计总体经济效益较好,预计将为公司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四、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项目实施尚需办理土地、立项、环评等前置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20-037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近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受限于时间安排及人员安排等原因,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过友好协商,公司拟解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慎重筛选、调查和考虑,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符合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原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已发表知悉并确认的陈述意见,对该事项无异议。公司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均进行了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后任会计师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与前任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双方均无异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现代咨询服务机构。1993年,经国家审计署批准成立了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是全国审计系统第一家加入国际会计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经财政部和审计署批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永拓成为尼克夏国际成员所。2007年,经香港政府批准,永拓在香港成立了永拓富信(香港)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底,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由有限责任公司向特殊普通合伙制转制。是全国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40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金融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2019年,永拓通过香港FRC财务汇报局认证,获得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审计许可。2002年起至今,连续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评为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了ISO9001:2015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5、业务资质: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证书编号:11000102)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累计计提6,816,216.89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保险可以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加入的国际会计网络:2006年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加入国际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尼克夏国际成员所(Nexia)。

(二)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吕江

2、2019年末合伙人数量:87人

3、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488人

4、2019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注册会计师数量:132人

5、2019年末从业人员数量:1100人

6、项目成员信息

本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1)陈晓鸿,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近25年,证书编号:350100051454,1995年7月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09年7月至2016年6月从事审核业务,2016年7月至今,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从事审计业务。在从事审计业务期间,主持完成的大型项目主要有:福建南平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债转股项目审计、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99)上市审计、金山制药入主ST琼华侨(股票代码:600759)审计、福建电子计算机公司破产清算审计、福建中旅集团福建省政府会议纪要项目审计、中国远洋资源有限公司(香港)在韩国主板上市(股票代码:900050)等。现为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08)2019年度审计项目负责人。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2)孔保忠,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近23年,证书编号:320000220002,1997年7月开始从事审计工作,历任审计部门主任、副所长、所长。自2010年10月至今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所长。在从事审计业务期间,主持完成的大型项目主要有:江苏苏博特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916)年报审计、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042)年报审计、澳洋集团有限公司年报审计、南京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年报审计、南京水杯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无锡挪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向军,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20年,被聘为北京注协上市公司审计专家委员会委员。2000年10月开始至今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业务,现担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合伙人,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三)业务信息

1、2019年总收入:283,869,118.10元

2、2019年审计业务收入:246,489,889.52元

3、2019年证券业务收入:85,219,449.54元

4、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0家;截至2020年3月1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35家。

5、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有色金属、新能源、煤炭开采、交通运输、通用设备、仪器仪表、电气机械、医药卫生、房地产、农业畜牧业、食品制造、木材加工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1、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执业人员从业经历、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会计师陈晓鸿,具有多年审计鉴证工作经验,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会计师孔保忠,具有多年审计鉴证工作经验,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马向军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向军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但受到行政监管措施6次,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2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2018[28]号向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下发了《关于对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质量控制体系和独立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和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个别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等执业问题提出警示;

2、2018年2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2018[29]号向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下发了《关于对荆秀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分所合伙人荆秀梅作为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矿机”)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于2016年4月12日买入山东矿机股票800股,2017年6月6日卖出山东矿机股票800股的行为提出警示;

3、2018年2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2018[30]号向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下发了《关于对荆秀梅、李景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在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执业中对山东矿机持有的准格尔旗柏树坡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减值事项审计时存在的问题提出警示;

4、2018年2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2018[31]号向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下发了《关于对万从新、张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在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长期股权投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等审计程序不到位的问题提出警示;

5、2019年12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以2019[23]号向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下发了《关于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马重飞、蓝元钧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在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对关联交易审计不到位、未对部分银行账户实施函证程序等问题提出警示;

6、2019年12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2019[218]号向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下发了《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黄经纬、王波、刘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在深圳海斯迪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和2016年年报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货币资金审计程序不到位、未关注或有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其在年报中的披露情况等问题提出警示。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并征得其理解与支持。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充足的人力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4、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就《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涉及的相关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经核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充足的人力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我们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事前认可变更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

5、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充足的人力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变更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拟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意见;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书面陈述意见;

5、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20-038

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星期三)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出现多次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15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2020年4月15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广州圆路1号广州圆大厦3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完备。

(二)会议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一览表

(三)特别提示

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提案:提案1。

(四)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登在2020年4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提案编码

表二: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4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字)、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和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林少韩

联系电话:020-81652222

传 真:020-8165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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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七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2

2、投票简称:鸿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根据议题内容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会议提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 _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 _______________

受 托 人 签 字: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有效期限:______年__ 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 托 日 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