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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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0-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3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4月3

日、4月7日、4月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蔡再华先生,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年4月3日、7日、8日)收盘价格涨幅

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为铬盐系列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并对铬盐副产品及其他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询证,截至信息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4、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有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对股价有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