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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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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0-14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谭侃先生召集并主持,本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规定和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要求,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逐项审议如下:

1、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每张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以向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在本次公司债券注册生效后,可选择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安排及分期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发行对象、认购方式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发行,专业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债券期限和品种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债券品种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债券利率和利息支付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利息支付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建档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归还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的投资运营或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用途。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项目投入情况、市场行情情况等实际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发行债券的上市地点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公司债券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8、担保情况

本次公司债券无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9、调整票面利率条款、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调整票面利率条款、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0、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1、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公司出现预计不能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或者在本次债券到期时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者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2、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作出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公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时间或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具体募集资金投向、使用方式及使用金额、是否设置及如何设置回售或赎回选择权或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等条款、担保事项、信用评级安排、具体偿债保障、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转让安排、网上网下发行比例、上市安排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上市及挂牌转让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并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签署、修改、执行与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上市等有关的所有合同、协议、文件、各种公告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4、为本次发行的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方式及金额;

6、如监管部门或债券主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或债券主管部门的意见对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及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7、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主管部门监管意见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8、设立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按相关规定存储及使用,并签署相应的监管协议;

9、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在公司出现预计不能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或者在本次债券到期时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者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0、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注册、发行、上市、转让及终止手续等相关事宜;

11、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12、本授权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本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整,期限一年,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债券投资等,担保方式:信用。

具体获批额度、期限、利率、费率等条件以银行审批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五)、《关于制定〈董事长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按照责、权、利对等原则,同意制定《董事长薪酬与考核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长薪酬与考核方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按照责、权、利对等原则,同意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

(七)、《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15:00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1楼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0-15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海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规定和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要求,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二)、《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逐项审议如下:

1、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每张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以向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在本次公司债券注册生效后,可选择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安排及分期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发行对象、认购方式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发行,专业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债券期限和品种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债券品种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债券利率和利息支付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利息支付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建档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归还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的投资运营或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用途。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项目投入情况、市场行情情况等实际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发行债券的上市地点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公司债券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8、担保情况

本次公司债券无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9、调整票面利率条款、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调整票面利率条款、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0、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1、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公司出现预计不能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或者在本次债券到期时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者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2、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作出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0-16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为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现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和具体方案说明如下:

一、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规定和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要求,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二、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

1、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每张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以向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在本次公司债券注册生效后,可选择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安排及分期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对象、认购方式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发行,专业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4、债券期限和品种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债券品种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5、债券利率和利息支付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利息支付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建档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归还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的投资运营或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用途。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项目投入情况、市场行情情况等实际情况确定。

7、发行债券的上市地点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公司债券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担保情况

本次公司债券无担保。

9、调整票面利率条款、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调整票面利率条款、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10、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11、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公司出现预计不能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或者在本次债券到期时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者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2、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作出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时间或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具体募集资金投向、使用方式及使用金额、是否设置及如何设置回售或赎回选择权或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等条款、担保事项、信用评级安排、具体偿债保障、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转让安排、网上网下发行比例、上市安排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上市及挂牌转让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并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签署、修改、执行与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上市等有关的所有合同、协议、文件、各种公告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4、为本次发行的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方式及金额;

6、如监管部门或债券主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或债券主管部门的意见对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及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7、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主管部门监管意见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8、设立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按相关规定存储及使用,并签署相应的监管协议;

9、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在公司出现预计不能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或者在本次债券到期时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者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0、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注册、发行、上市、转让及终止手续等相关事宜;

11、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12、本授权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现金分红政策、相应的安排及董事会的说明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公司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中约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利润分配,切实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章程》中的具体约定如下:

第二百五十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由独立董事及监事会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及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且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五)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充裕且合并报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六)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

(七)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情况,并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后提出、拟订,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意见并随董事会决议一并公开披露。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八)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原则:

1、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做出年度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监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未做出年度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者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等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九)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该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广大中小投资者参与股东大会的表决,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且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十)其他事项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向内资股股东支付现金股利和其他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宣布和支付。公司向H股股东支付现金股利和其他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以港币支付。公司向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支付现金股利和其他款项所需的外币,按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办理。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2、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有利于提高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效率。

3、公司审议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并同意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事项

1、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89,651.5万元,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及涉诉担保情况。

2、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0-17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召集召开本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6日。

4、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9:30 ~ 11:30、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9:15 ~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1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

(1)本公司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及H股股东。其中,有权出席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为截至2020年5月6日(星期三)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公告。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普通决议案:

1、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制定《董事长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特别决议案:

5、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5.1、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及发行规模;

5.2、发行方式;

5.3、发行对象、认购方式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5.4、债券期限和品种;

5.5、债券利率和利息支付方式;

5.6、募集资金用途;

5.7、发行债券的上市地点;

5.8、担保情况;

5.9、调整票面利率调控、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5.10、承销方式;

5.11、偿债保障措施;

5.12、决议的有效期;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第5-6项议案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上述第1项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6项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2月6日、2020年2月26日及2020年4月1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7日、8日9:00 ~ 11:00、14:00 ~ 17:00。

2、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回执(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回执(详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回执(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回执(详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邮件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

5、H股股东登记方法请参阅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公告。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1)联系人:万先生、林先生

(2)联系电话:0755-88242689、0755-88242614

(3)电子邮箱:ir@dongjiang.com.cn

(4)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

(5)邮编:518057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回执;

3、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72”,投票简称为“东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3、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除累积投票议案外);股东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的,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 - 11:30、13:00 -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9:15 ~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回执

回 执

截至2020年5月6日,本人/本公司持有 股“东江环保”(002672)股票,拟参加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联系方式: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2020年 月 日

附件3:授权委托书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截至2020年5月6日,本人(本公司)持有 股“东江环保”(002672)股票,作为“东江环保”(002672)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说明: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或指示不明确的,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4、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20年5月8日或之前填妥并送达本公司。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