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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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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1版)

单位:元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2)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单位:元

(3)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4)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4、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要求,公司自 2019 年6月17日起执行该准则。执行该准则对公司本报告期财务数据无影响。

5、根据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0-024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暨2019年董事会年度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根据公司自营冻肉业务、运输业务的发展需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修改,增加自营冻肉业务、道路运输业务的经营范围,具体如下:

修改前: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畜禽养殖;农业种植;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销售、农业产品收购;研制、开发、生产、销售生物制品、有机复合肥、饲料添加剂、饲料、计算机软硬件(以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投资食品加工业、管理顾问咨询业、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修改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畜禽养殖;农业种植;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销售、农业产品收购;研制、开发、生产、销售生物制品、有机复合肥、饲料添加剂、饲料、计算机软硬件(以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投资食品加工业、管理顾问咨询业、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鲜肉、冷却肉、冷冻肉销售、配送;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冷藏车道路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罐式容器,不含危险货物)。

除上述条款变更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发生变更。

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此次《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0-025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整合生产经营资源,提高生产效率和拓展公司市场占有率,扩大公司整体规模,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五丰”或“公司”)拟设立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耒阳分公司。

一、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新设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耒阳分公司。

2、分支机构性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3、营业场所:湖南省耒阳市哲桥镇海通物流园

4、拟定经营范围:畜牧养殖;农业种植;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销售,农产品收购(国家实行许可证管理的除外);研制、开发、生产、销售生物制品、有机复合肥、饲料添加剂、饲料、计算机软硬件(以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营业场所、经营范围等事项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二、拟设分支机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1、设立目的:为整合生产经营资源,提高生产效率和拓展公司市场占有率,扩大公司整体规模。

2、存在风险及对新五丰影响:上述设立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三、授权

为保证本次分公司设立工作的顺利开展,新五丰董事会同意授权新五丰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本次分公司设立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委派分公司的负责人、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等)。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0-026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1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1日

至2020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暨2019年董事会年度会议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暨2019年监事会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发布在2020年4月1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出席人为委托代理人,除持前三项资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请持股票帐户卡、身份证,如出席人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前二项资料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和方式: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0年5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此项登记手续的办理不作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预先登记,但登记资料正本需在会议开始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二)公司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

(三)联系电话:0731-84449593,0731-84449588-811 传真:0731-84449593

(四)联系人:罗雁飞、解李貌、李程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0-027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2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号一一农林牧渔》行业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将2019年1-12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注:生猪生产量64.12万头,其中,以活猪销售46.56万头,以肉品销售17.56万头。生猪销售量48.84万头,其中,自有活猪销售46.56万头,外购活猪贸易销售2.28万头。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