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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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2 证券简称:奥飞娱乐 公告编号:2020-036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15日下午15: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0日以短信或电子邮件送达。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3票。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贤芳女士主持,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2020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已于2020年3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相关核查内容如下:

1、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0年3月6日通过公司内部系统公布了《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20日止。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邮件、书面或当面反映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截止2020年3月20日,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3、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2)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①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