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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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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3版)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3.5亿元进行适度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0-031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公正、客观、独立的职业准则,展现了良好的道德规范和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市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会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的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二)人员信息

1、总体情况:目前合伙人数量196人,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截至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洪仪先生,2004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5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关德福先生,2011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

(三)业务信息:

1、2018年度业务总收入:170,859.33万元

2、2018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49,323.68万元

3、2018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7,949.51万元

4、2018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5623家

5、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40家

6、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四)执业信息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李洪仪,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4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5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李海成,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0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关德福,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9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处分3次。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公正、客观、独立的职业准则,展现了良好的道德规范和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因此,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专业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业务经验。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公正、客观、独立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等各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2、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公正、客观、独立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等各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公正、客观、独立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0-030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2020年度与成都众城园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众城园林”)、达州市大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大昌实业”)、攀枝花川投宏格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川投宏格”)发生共计不超过554,200,000.00元的关联交易,其中租赁、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约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成本的0.16%,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约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9.68%。关联董事刘峙宏、刘其福、向荣、孙旭军、熊鹰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成都众城园林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众城园林总资产2,526.24万元,净资产1,436.82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47.16万元。

2、达州市大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昌实业总资产9.07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亿元,净利润0.46亿元。

3、攀枝花川投宏格实业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川投宏格总资产1.44亿元,净资产0.97亿元。

上述关联方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租赁。关联租赁的主要内容为:

(1)公司下属设备分公司、子公司四川道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与众城园林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众城园林位于成都市郫都区安靖镇林湾村的工业用地作为公司及子公司的库房和料场。

(2)公司子公司达州市达宣快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与大昌实业签订租赁合同,承租大昌实业位于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街道办金兰路罗浮中心部分房产作为办公用房。

2、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主要内容为:

众城园林向公司施工项目部提供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劳务。

3、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主要内容为:

公司向川投宏格公路及市政施工项目提供建筑材料和工程施工劳务。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租赁、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约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成本的0.16%,预计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约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9.68%。上述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产生的,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目的是充分利用交易双方资源互补优势,追求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上述关联交易未损害本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为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所需产生的正常交易,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六、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是合理且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七、监事会对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