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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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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培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

2020年2月17日公司收到海南海药投资有限公司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海南海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5,428,300股全部解除质押。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波

日期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2020-015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拟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批准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2020-016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2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七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2日

至2020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上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0年4月1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6、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在2020年5月15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本次会议;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20年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所在地哈尔滨市道里区哈药路41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于 2020年5月20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本次会议联系人:王磊先生、孙蕊女士

联系电话:(0451)84600888

传 真:(0451)84600888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哈药路41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150071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临2020-017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监事,我们在审核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后,认为:

1.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 公司一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一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3. 公司一季报编制过程中,监事会未发现参与一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八日

公司代码:600829 公司简称:人民同泰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