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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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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5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进行了审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同意公司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的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天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证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天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经认真核查相关资料,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

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审核意见》、《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0-010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3号) 文件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739,2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49元,共募集资金575,871,408.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46,069,712.64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29,801,695.36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于2019年12月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及评估费用6,544,605.24元、律师费用4,716,981.13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735,849.06元、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964,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12,840,259.9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19)0013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注:期末余额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8,062,264.15元,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2,999,171.2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2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12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2019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2019年12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南京百敖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百敖”)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借款期限3年。本次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国产BIOS固件和BMC固件产品系列开发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本次借款已存放于南京百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9年11月1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百敖(共同作为甲方)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百敖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1月1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8,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2020年1月17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8,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本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出具了天衡专字(2020)00406号鉴证报告:“卓易信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卓易信息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卓易信息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信建投证券对卓易信息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0-011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审议议案时,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0-012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5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兴业路298号卓易信息1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2日

至2020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2019年度股东大会届时将听取《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0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办理登记手续。

(二) 登记地点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江苏省宜兴市兴业路298号)。

(三) 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兴业路298号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8-80322888

传真:0510-80322666

联系人:陈巾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0-013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0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19年4月10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董事会本报告期的工作情况。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赋予的权利,与经营管理层齐心协力,尽职尽责推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有序开展,使得公司保持了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董事会认为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总经理本报告期的工作情况。2019年度,公司总经理协调各部门、带领全体员工积极有为,在技术研发、市场开拓、企业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3、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2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6,956,59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347,835.92元(含税),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6%。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19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年度报告编制的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承诺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在推动公司内控管理水平的提高与防范经营风险,健全财务管理与合法合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2020年一季度报告编制的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承诺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将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还听取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9年度,全体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参与了公司所有重大事项的审议,积极地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规范、科学和高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0年,独立董事将继续独立、公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0-014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0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19年4月10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圣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2019年度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重点从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检查、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较好地保障了公司和股东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年度报告编制的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承诺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监事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公司监事不因其担任监事职位额外领取津贴或报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承诺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