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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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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0-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20-017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一致审议通过选举陶春雷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陶春雷,男,1976年出生,大专学历。1997年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公司技术员、车间主任、生产经理、灯具生产总监、美洲事业部生产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商业照明制造事业部总经理。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2020-018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8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披露了《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5), 由于工作人员失误,通知中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填写错误,现予以更正。

原公告为: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3、4、5、6、7、8、9、10、11、12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13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现更正为: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3、4、5、6、7、8、9、10、11、12、13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14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三、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20年4月1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5月8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56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8日

至2020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3、4、5、6、7、8、9、10、11、12、13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14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