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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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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9版)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姣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张姣女士(附简历)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4日

附:张姣简历

张姣,女,中国国籍,1987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江西理工大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2010年4月-2011年12月任LG乐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销售助理、市场企划专员;2011年12月-2013年2月任车镜集团外贸总监助理;2013年3月加入能科股份,现任能科股份合同管理中心总监。

证券代码:603859 证券简称:能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本次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 现金管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不改变自有资金用途和公司自有经营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大限度的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合计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根据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4、现金管理产品类型

为控制风险,本次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5、现金管理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具体实施

在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由公司董事会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管理中心将依据年度内各阶段情况进行调度、灵活投资。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所选择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类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较小,处于公司及子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

2、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和相关子公司将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本次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获取额外的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不存在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特此公告。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59 证券简称:能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3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互联网创新中心二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5日

至2020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12已于2020年4月2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0年4月24日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见同日披露的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14日 9:30-16:30

2.登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互联网创新中心二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nancalir@nancal.com)或传真方式(010-58741906)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0年5月14日17时。以该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并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张冬 电话:010-58741905 传真:010-58741906

特此公告。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