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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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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 李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江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邓珍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中变动情况说明:

1、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177万元,增幅85.63%,主要系公司本期预付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2、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4,849万元,增幅73.05%,主要系本期末公司短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3、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2,040万元,减幅100%,主要系公司本期执行新收入准则重新列报至合同负债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1,453万元,减幅68.60%,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上期末计提的工资所致。

5、应付利息: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283万元,减幅63.58%,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上期末计提的银行贷款利息所致。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11,682万元,减幅37.28%,主要系公司本期调整贷款结构,一年内需要偿还的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7、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719万元,减幅31.56%,主要系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较期初减少所致。

(二)利润表中变动情况说明:

1、销售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70万元,减幅44.39%,主要系公司本期业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17万元,增幅39.45%,主要系公司本期的税收返还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

3、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81万元,减幅55.62%,主要系公司本期确认的理财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971万元,减幅212.24%,主要系公司持有的贵阳银行股票本期公允价值下降而上年同期公允价值上升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557万元,增幅118.45%,主要系公司本期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6、资产处置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1万元,减幅100%,主要系公司上期处置资产,而本期未进行资产处置所致;

7、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80万元,增幅3288.82%,主要系公司本期对外捐赠391万元所致;

8、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30万元,减幅201.98%,主要系公司本期确认贵阳银行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冲减递延所得税负债所致;

9、归属于母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51万元,减幅53.47%,主要系公司本期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中变动情况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0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967万元;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4,962万元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流出3,58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5,099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购买1架飞机,本期无此项投资支出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入18,66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695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从银行取得贷款购买1架飞机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0-027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高新”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5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下午16:0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一路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告编号2020-029)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0-028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下午16:30在成都市科园南一路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德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告编号:2020-029)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0-030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3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17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科园南路1号海特国际广场3号楼1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179,252,4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6859%。

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汪华、刘云祥律师通过视频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75,610,6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204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3,641,7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812%。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4,738,4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2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96,7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4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3,641,7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812%。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审议通过 《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138,2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3%;反对11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24,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899%;反对11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1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0,审议通过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138,2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3%;反对11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24,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899%;反对11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1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00,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138,2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3%;反对11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24,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899%;反对11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1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138,2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3%;反对11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24,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899%;反对11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1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138,2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3%;反对11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24,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899%;反对11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1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00 ,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248,2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34,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14%;反对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7.00,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138,2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3%;反对11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24,2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899%;反对11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1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8.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104,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7%;反对14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0,9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872%;反对14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1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9.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015,7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80%;反对23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01,7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0047%;反对23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9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0.00,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049,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65%;反对20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35,0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075%;反对20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9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1.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104,9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7%;反对14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0,9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872%;反对14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1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汪华、刘云祥律师通过视频方式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出席现场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0-029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