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4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1版)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16 证券简称:浙江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0-009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米格列醇片(50mg)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批准该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米格列醇片

剂型:片剂

规格:50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受理号:CYHB1950247

批件号:2020B02837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4195

药品生产企业: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申请事项:申请已上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处方工艺有变更。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 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同时同意本品变更处方工艺,变更质量标准。

二、药品其他相关情况

米格列醇为第二代糖苷酶抑制药物。适应症:配合饮食控制和运动,用于改善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在本品单药治疗或者磺脲类药物无法达到满意血糖控制时,可与磺脲类药物合用。

公司为国内首家通过米格列醇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企业。根据科睿唯安Newport数据库,米格列醇片的2018年全球销售额为8610万美元;另据米内网数据库统计,米格列醇片2018年国内销售额为2.8亿人民币。

公司于2019年3月4日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一致性评价的申请并获得受理。截至目前,公司用于开展米格列醇片一致性评价已累计投入研发费用1400万元。

三、风险提示

公司产品米格列醇片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利于该药品未来的市场销售和市场竞争。因药品的生产和销售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16 证券简称:浙江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0-007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规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所受到的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

监管措施具体如下表所示: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25万元,本次收费是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2020年度审计收费需根据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量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费用较2018年度增加1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价格与2018年度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且该所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 2020 年4 月 23日召开第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报酬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基于其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期间,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和义务,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拟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