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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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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上接162版)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0-14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新下发《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本公司按要求调整了2019年度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列报。

2、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修订后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3、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下发了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4、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下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列报项目进行了修订,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专项储备”项目,反映高危行业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根据“专项储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对2019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及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均无影响。

(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相关规定,对2019 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相关规定,对2019 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2019年将符合金融工具定义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坏账计提损失于“信用减值损失”科目进行反映,增加应收款项融资科目,本期列示金额为349,017,587.12元,调整年初2019年1月1日应收票据金额减少364,163,905.55元,应付票据金额减少11,274,438.82元,其他流动负债增加167,862,714.58元。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后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0-15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订《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议实施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事项涉及内容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的购销往来和辅助服务,因此,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均影响不大,对关联方不形成依赖。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一一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或母公司)于2016年签订的《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议实施细则(2017-2019年度)》至2019年底已到期,考虑本公司与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未来生产经营和综合服务中仍需与集团公司、其全资子公司沧州大化百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公司)、沧州大化集团至正化工产品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正公司)及联营企业沧州大化联星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星运输公司),发生正常购销往来和各项辅助服务,根据对市场的预测,以及本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拟重新签订《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议实施细则(2020-2022年度)》(集团公司)(百利公司)(联星运输公司)(至正公司)。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签订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议实施细则的议案》。因涉及到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谢华生、陈洪波、刘增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姚树人、郁俊莉、周文昊参与了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我们认为拟签订的《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议实施细则》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表示认可。

沧州大化董事会人数9人,关联董事3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董事会参加表决人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规范。

3、上述关联交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规定尚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应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集团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洪波

注册资本:81,8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永济东路20号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及其副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学、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机械设备制造、维护、维修及租赁;车辆及配套设施租赁;工程技术服务;吊装服务;冷藏设施租赁;建筑物清洗;建筑物及道路设施维护维修;环境保洁服务;房屋及场地租赁;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家政服务;化学品安全卫生、技术咨询及服务;医疗卫生教育服务。出口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自产产品;进口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除外);承包境外化工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餐饮、住宿、卷烟零售;美容、美发,零售日用品、服装、鞋帽,干洗服务(以上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其中美容不含医疗性美容)。

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止到2018年底,公司总资产93,723.12万元,净资产80,846.72万元,营业收入783.20万元,净利润13,905.22万元。无或有负债及期后事项。

2、沧州大化百利有限公司(简称:百利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杜小岭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沧县风化店乡达子店村TDI公司院内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聚氯乙烯人造革及制品;批发零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企业管理咨询(不含资产管理及投资咨询);车用尿素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底,公司总资产11,995.44万元,净资产6,741.88万元,营业收入4,562.04万元,净利润64.35万元。

3、沧州大化联星运输有限公司(简称:联星运输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月香

注册资本:442万元

注册地址:沧州市永济东路17号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2类2项、2类3项、第3类、5类1项、6类1项、8类);县际包车客运;二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限分支机构经营);机动车GPS卫星定位系统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母公司联营企业

截止2018年底,公司总资产1,663.77万元,净资产1,550.97万元,营业收入1,386.10万元,净利润351.98万元,负债112.80万元。

4、沧州大化集团至正化工产品检测有限公司(简称:至正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程希敏

注册资本:2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沧县风化店乡达子店村

经营范围:产品特征、特性检验服务、其他技术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8年底,公司总资产33.40万元,净资产10.82万元,营业收入7.98万元,净利润4.72万元。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内容及定价原则

根据公司拟与各关联方签署的《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议实施细则(2020-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如下:

1、集团公司:本公司向集团公司销售材料及TDI产品,交易价格为市场价和以市场为参考依据的协议价,每月末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交易款。

2、百利公司:本公司向百利公司提供天然气,双方之间互相提供辅助服务,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每月末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交易款。

3、联星运输公司:联星运输公司为本公司提供运输服务,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每月末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交易款。

4、至正公司:至正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检测服务,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每月末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交易款。

(二)协议的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上述公司与各关联方的《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议实施细则(2020-2022年度)》将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签署,有效期自2020年1月1日起三年。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是以剥离控股股东大化集团部分优质资产的方式上市,故公司与大化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存在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和辅助服务,对维持本公司正常生产运行是必要的,符合公司业务需要,有利于本公司业务发展。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由于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因上述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和利润占公司总收入和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0-03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下午2:00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5人,董事常万凯、独立董事姚树人、郁俊莉、周文昊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监事于伟、平殿雷、肖冉列席了会议;会议人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要求。会议由董事长谢华生主持。

本次会议已于2020年4月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阅意见》;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计提2019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审计,公司计提2019年度各项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1、坏帐准备

由于期末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帐面价值,因此,本期计提坏帐338,802.99元,年初坏帐准备余额为26,910,810.92元,年末坏帐准备余额为27,249,613.91元。

2、存货跌价准备

由于期末存货的帐面价值高于其可变现净值,存在减值迹象,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719,332.09元。本期期初原材料出售,转销存货跌价准备21,133,714.29元。年初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55,831,808.64元,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38,417,426.44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由于期末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帐面价值,应当将资产的帐面价值减记至可回收金额。经减值测试本期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因此,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13,454.86元;本期有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因此,本期减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92,460.01元。年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300,344,714.38元,年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300,765,709.23元。

上述三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671,589.94元,调减2019年度利润总额4,671,589.94元。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坚持了稳健的会计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真实公允的反应了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完善、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程序和方法、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整改均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和监督作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协调、有序、高效运行。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审计,2019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0,970,009.06元。2019年初法定盈余公积金266,590,323.08元,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64.73%,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2019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则本年可供分配利润70,970,009.06元,加上以前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2,188,844,702.64元,本年度实际可分配利润 2,259,814,711.70 元。

公司拟以2019年末总股本411,863,5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累计分配现金红利7,413,543.03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252,401,168.67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说明如下: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和决策程序。

鉴于2020年公司有相关项目建设,尚需大量资金投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做出的。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的新项目建设、日常经营资金周转、产品的研发建设、环保设施及生产装置的更新改造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将有利于提升综合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并顺利推进公司战略发展,符合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状况,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报酬的议案》 ;

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支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财务审计费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25万元。

独立董事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2019年度报酬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报酬的公告》(2020-6号)。

(十一)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19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20年度计划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谢华生、陈洪波、刘增三人已经回避表决。

本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的,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示认可。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19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0-11号)。

(十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并更换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常万凯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董事会现提名李永阔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

个人简历:

李永阔:男,1973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沧州大化TDI公司TDI车间操作工、技术员、TDI车间副主任、主任兼党支部书记;5万吨TDI项目建设指挥部三化车间副主任,聚海分公司三化车间副主任、生产技术部部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聚海分公司总经理、党总支部书记、聚海扩建工程指挥部总指挥、TDI公司总工程师,沧州大化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集团(股份)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兼党支部书记、新材料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新材料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意见:

公司新聘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候选人李永阔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并更换董事的公告》(2020-9号)。

(十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总工程师辞职及聘任总工程师的议案》。

公司总工程师李永阔先生因工作原因,向本届董事会提出辞职,公司董事会经过考虑,同意李永阔先生辞去公司总工程师的职务,聘任孟繁敬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简历:孟繁敬,男,1972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TDI公司水汽车间技术组长、主任助理、TDI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助理、聚海公司水气车间、三化车间副主任、聚海公司硝氢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聚海公司工程师兼聚海扩建指挥部总工程师、股份公司技术开发处处长、发展规划部部长助理。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聘任的总工程师孟繁敬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职务。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工程师辞职及聘任总工程师的公告》(2020-10号)。

(十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0-7号)。

(十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PC项目的议案》。

公司是国内光气法TDI生产的核心企业,对光气的生产有着多年的经验,拥有国际先进的光气界面法聚碳酸酯生产技术,建设以光气为原料的后续系列产品有一定的优势,根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分析,本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均新增收入171035.38万元(不含税),年税后利润36585.62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20.27%,税后投资回收期6.24年(含项目建设期)。

公司投资该项目以市场为导向,采用当代先进、成熟、可靠、适用的工艺技术及装备,并完全依托公司现有的技术力量。因此,该项目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投资该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PC项目的公告》(2020-8号)。

(十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新下发《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规定(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文件),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此外,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下发了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相关规定。 同时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下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规定,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2020-14号)。

(十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支付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报酬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对董事、监事、高管2019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具体发放数额详见《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能够与管理者的岗位价值、履责情况、管理能力、综合测评等相挂钩, 2019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金额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6月18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具体相关事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0-13号)。

(二十)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签订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议实施细则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一一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于2016年签订的《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议实施细则(2017-2019年度)》至2019年底已到期,考虑本公司与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未来生产经营和综合服务中仍需与集团公司、其全资子公司沧州大化百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公司)、沧州大化集团至正化工产品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正公司)及联营企业沧州大化联星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星运输公司),发生正常购销往来和各项辅助服务,根据对市场的预测,以及本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拟重新签订《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议实施细则(2020-2022年度)》(集团公司)(百利公司)(联星运输公司)(至正公司)。

由于本议案所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谢华生、陈洪波、刘增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签订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议实施细则的公告》(编号2020-15号)。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中第六、七、九、十、十二、十三、十五、十六、十八、二十项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0-12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9年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及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价格变动情况:

2019年国内TDI价格受新产能扩张、供需结构变化等影响,延续2018年跌势,进入萧条期。全年三轮涨势,维持时间较短且涨幅呈连连缩水态势;四轮跌势,重心不断下挫,趋势明确。2019年初TDI价格以跌势开场,受烟台万华投产预期、期货肆虐等影响,1-2月份第一轮下跌3000元/吨(含税),随后3-4月份,受烟台万华4月中旬停车、巴斯夫、科思创5月份检修等消息支撑,市场逐步趋稳,但随着5-6月份传统淡季到来、部分获利盘出逃,价格快速大幅下跌至12500元(含税),7月中旬至8月份,受社会资金进入,12500元价格大量成交囤货,各工厂库存低位、转移,市场出现短暂上涨。随着产能富裕、工厂端竞争,TDI价格9月份进入寻底之路,异常艰难。年尾两个月市场真正感受到阴郁,价格无阻力下探至10700元/吨(含税),创近年来新低。

2019年,液碱市场因需求面疲软,安环、运输限制升级,整体走势下行明显,出厂价格创近几年新低,从年初950元(含税)到年底550元(含税),降幅约400元。

2、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甲苯市场价格2019年整体呈现震荡上行走势,上半年价格在5100元至5500元(含税)区间运行,下半年随着原油价格及需求的增加,价格连续上涨至10月份6330元(含税),后续下游缺乏支撑,价格回落至5700元(含税)盘整,相对于年初仍为震荡上行走势。

三、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0-16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19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19年年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467.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款项坏帐准备情况

由于期末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帐面价值,因此,本期计提坏帐338,802.99元,年初坏帐准备余额为26,910,810.92元,年末坏帐准备余额为27,249,613.91元。

2、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由于期末存货的帐面价值高于其可变现净值,存在减值迹象,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719,332.09元。本期期初原材料出售,转销存货跌价准备21,133,714.29元。年初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55,831,808.64元,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38,417,426.44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情概况

由于期末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帐面价值,应当将资产的帐面价值减记至可回收金额。经减值测试本期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因此,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13,454.86元;本期有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因此,本期减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92,460.01元。年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300,344,714.38元,年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300,765,709.23元。

二、本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应该收款、存货、固定资产三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671,589.94元,调减2019年度利润总额4,671,589.94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本着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进行的,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0-17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2020年公司有新项目建设,尚需大量资金投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做出的。

一、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0,970,009.06元。2019年初法定盈余公积金266,590,323.08元,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64.73%,按照《公司法》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以不再提取,故公司2019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则本年可供分配利润70,970,009.06元,加上以前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2,188,844,702.64元,本年度实际可分配利润 2,259,814,711.70 元。

二、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2019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为了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同时保证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以2019年末总股本411,863,5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累计分配现金红利7,413,543.03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252,401,168.67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分红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该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2020年4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状况,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