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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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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2版)

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塑料总厂

塑料总厂为公司下属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农膜、型材等产品。由于2015年-2018年期间持续亏损,根据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及国资国企改革相关政策要求,目前,塑料总厂积极推进与外部单位合作等方式深化国企改革。

经清查、测试,型材车间、农膜车间的停产的老旧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器具等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计提594.46万元减值准备。

2、建材分公司

建材分公司始建于2007年5月,于2014年6月31日成为公司孙公司,于2016年5月被公司全资子公司石河子鑫源运输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主营业务为蒸压粉煤灰砖生产。近几年石河子地区在建、拟建工程多为高层框架结构,导致标砖市场萎缩。目前,建材分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经清查、测试,与蒸压粉煤灰砖生产线有关配套的部分老旧机器设备、运输设备、检测设备等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计提213.02万元减值准备。

3、天达番茄

天达番茄成立于2000年4月,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番茄酱产品,拥有先后投资引进的两条美国前FMC公司番茄酱生产线,一条全自动小罐番茄酱生产线,每日处理新鲜番茄3000-3200吨,日生产番茄酱(标准酱)440-470吨,日生产小罐番茄酱50-70吨。

天达番茄自2010年以来,因番茄酱销售价格长期低迷,连年亏损,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国资国企改革,公司2018年12月6日七届七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开预挂牌转让天达番茄62.967%股权,并于2019年1月3日在新疆产权交易所进行了预披露,由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人,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新疆石河子天达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解散清算注销的议案》。

经清查、测试,与两条美国前FMC公司番茄酱生产线、一条全自动小罐番茄酱生产线有关的配套老旧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计提749.10万元减值准备。

四、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对2019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2、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3、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已认真清查并进行减值测试,真实、合理地反映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此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合理、公允地反映公司目前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资产已认真清查并进行减值测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4、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0-023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充分考虑到收购天能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现金支付的需要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并结合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经济环境的影响,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风险应对能力,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董事会提议2019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9,040,112.58元,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2,229,351,794.11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161,007,969.64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34,994,031.87元。

充分考虑到收购天能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现金支付的需要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并结合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经济环境的影响,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风险应对能力,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董事会提议2019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9,040,112.58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34,994,031.87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氯碱化工行业属于国民经济的基础原材料行业,中国氯碱行业由高速进入到高质量发展阶段,特种聚氯乙烯、糊树脂等高性能树脂为聚氯乙烯树脂差异化、高端化发展趋势之一。受中美贸易战、反倾销、安全环保节能、出口退税率等政策环境影响,国内烧碱市场价格同比去年明显下滑,市场持续震荡,氯碱企业整体盈利情况有所下跌,国内聚氯乙烯糊树脂因在软制品方面的应用有其独特优势,整体行情较好,价格大致呈“阶梯型”上行走势。

2019年,国际局势风起云涌,国内经济在结构调整中稳步提质。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伟化工有限公司以20万吨特种树脂为最终产品的“自备电力→电石→特种树脂”一体化联动经营模式,通过收购天能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扩大资产规模,丰富产品品种,优化资产结构,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与公司原有产业发挥协同效应、规模效应,为公司提供未来的业务增长点,增强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持续盈利和抵御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稳步发展,收购天能化工有限公司股权需要支付现金,后续生产经营需要辅以充足的现金流来满足后续发展所需。

(二)公司经营发展阶段

公司持续剥离非主业资产,坚定围绕核心主业发展壮大的决心,与天业集团协同发展,共同推进公司的产业结构调整,依托天业集团产业优势、技术优势、化工工业园区优势,做好以化工为主线,产品多元化的发展格局。2020年,公司处于战略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资金的不断投入,来不断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和规模效益,全力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目标。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为氯碱化工和塑料节水器材双主业的绿色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及片碱销售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近三年来整体盈利能力有所下降。

单位:元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发展动力,公司通过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扩展和优化聚氯乙烯产品结构,逐步形成“煤→电→电石→聚氯乙烯树脂及副产品→电石渣及其他废弃物制水泥”一体化绿色环保型循环经济产业链,公司不断进行技术改造,持续提升企业安全、环保、信息化管理,降本增效,提升产品品质。根据目前公司资产负债构成和经营情况,及子公司补充营运资金需求,为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控制财务费用,2020年度拟通过银行流动资金借款最高余额不超过 28亿元。

(四)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考虑到公司收购天能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现金支付的需要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并结合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经济环境的影响,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风险应对能力,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出于经营的谨慎性考虑,认为应当积累一定的资金(包括后续拟实施现金分红所需资金)以备后续市场发展的不确定性,董事会提议2019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五)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3,499.40万元,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途如下:

1、公司收购天能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尚需支付223,870.95万元现金,通过募集配套资金和自筹等形式予以解决,需要准备资金。

2、公司持续推进支撑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技改创新项目,进行产品品质提升、新项目攻关、新产品研发等,在进行技术储备同时,建设并不断完善现有氯碱化工智能工厂、国家绿色工厂,需要资金支撑。

3、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下,为公司营运资金做好准备。

目前,公司处于战略发展的关键时期,有一定资金压力,为更好地为股东创造效益,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

(六)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

1、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注重现金分红政策,连续三年现金分红次数原则上不少于一次,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项目投资、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和股权、购买设备、补充流动资金等资金支出,逐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公司未来的规划发展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972,522,352股为基数,将公司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2018年5月31日发放现金红利,实际派发48,626,117.60元现金红利。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72,522,352股为基数,将公司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2019年6月3日发放现金红利,实际派发现金股利97,252,235.20元。

2017年、2018年、2019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分别为53,901.82万元、49,359.43万元、2,904.01万元,最近三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为35,388.42万元,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14,587.84万元,为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41.22%。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4 月 28 日召开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同时兼顾了股东回报的合理需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及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0-024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2)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规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3、审计收费

公司需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2.50万元(含往返交通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3万元,共计125.50万元。

2020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经审核审计机构的聘用条款和审计费用,公司实际支付审计机构审计费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根据公司目前的规模和审计工作业务量,我们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续聘审计机构为公司2020 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支付2019年度审计费用的建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据此,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七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良好工作水平以及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服务团队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会议审议通过《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0-025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 2019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收入情况

二、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注:以上平均售价为不含运费、不含税价格。

三、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注:以上均价为不含税价格,除煤炭外不含运费。

四、其他说明

1、2020年1-12月,受原煤、焦炭、石灰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及本期检修导致原料单耗小幅上涨等因素影响,影响公司营业利润下降19,061.80万元;

2、2020年1-12月,片碱平均销售价格1,992.54元/吨,比上年同期2,901.32元/吨,下幅908.77元/吨,降幅31.32%,影响公司营业利润下降11,897.21万元;

3、由于主要子公司天伟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机组运行时间较长,2019年度生产车间检修天数及检修费用较上期增加,影响公司营业利润下降4,823.07万元;

4、2018年度处置石河子市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石河子市泰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公司股权,公司确认相关营业利润共计7,511.34万元,2019年度同比无该项收益。

以上是影响公司2019年1-12月业绩的主要因素,共计影响公司营业利润减少43,293.42万元。除上述事项外,2019年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