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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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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
公告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0-045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将于2020年5月8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已于2020年4月1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0-028号)。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要求,公司现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决议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鸿路钢构B楼四楼大会议室(安徽省合肥双凤开发区)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

1、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7、审议《续聘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9、审议《2019年度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审议《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应选人数为3人)

12.1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商晓波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2.2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商晓红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2.3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万胜平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公司主要股东和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商晓波先生、商晓红女士、万胜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应选人数为2人)

13.1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琦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3.2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潘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公司主要股东和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王琦、潘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提名人、候选人相关声明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14、审议《关于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应选人数为2人)

14.1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沈晓平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14.2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仰春景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公司主要股东提名,沈晓平女士和仰春景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特别说明:

议案12、议案13和议案14涉及董事、监事选举,需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应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0年4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独立董事将于年度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作述职报告,本事项不需审议。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①,1.02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别选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12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12.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2.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12.03代表第三位候选人,议案13为选举独立董事,则13.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3.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累积投票的子议案不得设置分项的总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区

邮 编:231131

联系电话:0551-66391405

传真号码:0551-66391725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汪国胜先生

联系电话:0551-66391405

传真号码:0551-66391725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41”,投票简称为“鸿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3,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14,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授权委托书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权限: 委托日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0-046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金寨县人民政府签订《重型钢构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和基础性文件,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另行商议和约定。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 2、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对本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公司2016年11月8日与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政府签订《智慧城市停车系统及绿色建筑制造基地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6-082),协议约定的生产基地建设已经部分投产,鉴于双方良好的契约关系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近日,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乙方”)与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再次签订了《重型钢构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合法原则,经友好协商,重型钢构生产基地项目具体如下:

1、项目用地位于天堂湖路以西,笔架山路以南区域,占地面积约150亩(具体位置及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宗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2、项目总投资3亿元,固定资产投资2.25亿元,亩均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150万元。

3、主要建设重钢生产线6条,购置专业设备400余台套,主要生产加工建筑钢构、石化钢构、桥梁钢构、起重机、行车、风电塔筒、电力装备等钢构件。

4、项目效益:项目全面竣工达产后可年产各类钢构6万吨。

5、甲方支持乙方项目早日建成投产、实现预定规划目标,积极支持乙方项目申报国家、省、市政策支持,享受国家、省、市相关招商引资的相关优惠政策。

6、甲方全程为乙方项目做好服务工作,及时解决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7、甲方及时将出让宗地交付给乙方,并在交付宗地时确保达到红线边缘公用基础“三通一平”,项目建成投产时,甲方确保达到“七通”,如企业有特殊要求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6年11月8日与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政府签订《智慧城市停车系统及绿色建筑制造基地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6-082)后再次在安徽省金寨县扩大投资,是双方对前一次合作的肯定,建成后金寨基地将成为公司重要的钢结构产业基地,提升公司的钢结构产能,对未来业绩产生比较积极的影响。

2、如该项目顺利实施,未来几年公司将获得甲方一定金额产业扶持奖励,有利于提升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具体项目合作事宜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另行商议和约定。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对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项目的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