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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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
质押暨部分股份继续质押的
公 告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1 股票简称:宁波联合 编号:临2020-023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

质押暨部分股份继续质押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90,417,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084%;荣盛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60,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66.359%,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300%。

本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收到控股股东荣盛控股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部分股份继续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质

2020年4月28日,荣盛控股将原质押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60,000,000股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本次解质股份系用于后续质押。

股份被解质情况: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2020年4月28日,荣盛控股将所持有的本公司6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质押期限为壹年,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质押系上述解质股份的续质押。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上述质押股份不涉及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2. 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荣盛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荣盛控股未来半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未来一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60,000,000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6.35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3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质押股份所对应的融资余额为零。

2.荣盛控股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荣盛控股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本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影响,也不会对本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同时,本公司不存在业绩补偿事项。

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荣盛控股本次所质押股份信息的持续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51 股票简称:宁波联合 编号:临2020-024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自查核实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通过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水荣先生发函查证,确认除本公司已按规定披露的相关信息外,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0年4月27日、4月28日、4月29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股票交易触及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核实,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外部环境的变化至今未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除已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1、2020年4月22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召开2020年第14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未获通过,审核意见为“申请人未能充分说明并披露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详情请见2020年4月23日上交所网站公司相关公告(www.sse.com.cn)。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不予核准的正式文件。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通过其向实际控制人李水荣先生发函查证,确认不存在与本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事项等。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此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0年4月27日、4月28日、4月29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