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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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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86版)

单位:万元

上述主要资产核销的主要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资产核销后,公司对已核销资产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5,427.90万元,减少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904.61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84,904.61万元。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原值3,350.63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3,350.63万元,减少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0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更能准确地反映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客观、公允。

六、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阅公司本次计提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事项。

七、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将使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更公允地反映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决策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的《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编号:2020一19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的施行,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同时,上市公司的履职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完善上市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在稳健发展的同时,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每年10,000万元人民币

4、保费总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此外,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编号:2020一21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概述

1、变更原因

(1)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 号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根据《修订通知》,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4)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修订后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印发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3、变更前及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变更后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文件规定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对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2019年内无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2019年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2017年修订)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及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本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第六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三十日